2020年司法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20年司法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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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建设“生态强县、美丽XX”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 加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知识。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苟存能在“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法意识。按照县安委办要求,认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等,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教育和启迪。

 (二)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6日是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日。我们要按照县安委办要求,参加并开展法律宣传及咨询活动。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知识,热情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发放有关的宣传资料。

 (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应急管理、警车使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实做细各项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通过集中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信息畅通。要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情况,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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