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化与北魏社会】 孝文化对现代社会的意义

  十六国时期,鲜卑拓跋部拓跋什翼犍建立代国,称代王。他的儿子拓跋珪于公元386年建立北魏,称帝,即太武帝。拓跋珪建立的北魏先后消灭了北方的一些割据政权,于公元439年统一了北方,直至公元534年北魏分裂为东魏和西魏。在北魏近150年的统治时间里,由于吸收了汉族先进的文化,从而大大提高了鲜卑的文明程度。作为儒家文化的核心——“孝”也受到重视,“孝”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以及社会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一、孝文化与北魏的政治生活
  1.孝与奖励制度
  西汉武帝时期确立了孝廉制度,以孝作为选官的标准。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由此产生了孝廉制度。两汉政府把是否有“孝行”作为选官标准,由社会上举荐,以此选拔人才。到北魏时期,这种以孝选官的方式转变为一种激励制度,即对孝悌行为进行褒奖。史书上记载了北魏时期著名的孝子贤孙,其中有一半都受到朝廷的奖励。相传高湖之子是著名的孝子,守丧期间,天降祥瑞,“有司以闻,昭表闾里”。[1]孝子经常会因为自己的孝行为而做官。北魏著名孝子杨引,因为孝,政府给予旌表,豁免徭役,又给予散员的官职作为奖励。但与两汉时期不一样的是,孝子得到的官职许多都是虚衔,不会入朝参政。北魏只是把官职作为一种奖励来激励孝子,并没有像两汉将举孝廉作为选官制度。
  2.孝与司法制度
  儒家孝的伦理思想成为治理国家的工具之后,孝文化开始与司法制度相结合。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是典型的父权家长制,日常的生活中,老幼尊卑是必须严格遵守的。在北魏时期,法律的制订融合了孝的因素。首先就表现在怜悯老人方面。北魏孝文帝时期,“诏诸北城人,年满七十以上及废疾之徒,校其元犯,以准新律,事当从坐者,听以一身还乡,又令一子抚养,终命之后,乃遣归边;自余之处,如此之犯,年八十以上,皆还。”[2]北魏律法曾经规定,在年过80岁以后,除非是杀人犯科,其他的都可以免于刑罚;年过49岁以后,犯人在接受审讯的时候,就可以免受体罚。其次,特殊情况给予赦免。在孝文帝时期,对于死刑犯,如果罪犯还有父母和祖父母,且没有成年的后人时,只要家人上书奏请,可以允许罪犯奉养老年,直至送终后再服刑。第三,子女可以包庇父母的罪行。西汉时期,颁布了“首匿法”,明确说明子女包庇父辈的过错可以得到容许。北魏时期,统治者沿用了这一诏令,并在律法中付诸实践。由此可见,孝的伦理作用已经上升到法律高度了,并且可以借助法律强制执行。
  3.皇帝重视《孝经》
  北魏孝文帝改革,把孝文化带给了鲜卑族,也对皇室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孝文帝令人把《孝经》翻译成鲜卑文,以供鲜卑人学习,把孝的思想带给了国民。据记载,正始三年(公元506年),宣武帝开讲《孝经》;公元516年~528年,魏孝明帝时期,大臣王遵业与崔光一起给皇帝讲解《孝经》。同时,孝明帝自己在宫中也亲讲《孝经》,并留下著述《孝经义记》。皇帝重视《孝经》,使得这本儒家经典在少数民族地区也得到广为流传,促进了少数民族汉化的进程,提高了其文明程度。
  二、孝文化与北魏的社会生活
  1.孝与养老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不已,一方面是社会动荡,老年人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冲击,难以有切实的保障;另一方面政权更替频繁,篡夺之事不断发生,忠孝很难两全。北魏统一北方后,维护了北方的稳定,吸收了儒家文化,提倡孝道,养老与敬老之风逐渐表现出来,形成了专门的养老制度。这一时期由于门阀士族盛行,所以士族和庶族的养老又是有区别的。
  北魏时期,门阀士族与政府官员的养老待遇是比较优厚的。北魏司徒、山阳郡开国公尉元致仕,诏“给上公之禄”。尉元卒,赐布帛彩物二千匹,温明秘器,朝衣一袭,并为营造坟墓。葬以殊礼,赐帛一千匹。[3]二三品官员退休后,多加官致仕,保持原来的俸禄,甚至是略有增加。北魏时期,高平王王琚致仕,诏拜“散骑常侍养老于家。前后赐以车马衣服杂物不可称计”[4]。由此可见,北魏时期,养老敬老之风盛行,养老待遇之优厚,也是前世所未见的。
  庶族是一个广泛的群体,可以把士族地主以外的所有阶层称为庶族。与士族阶层所拥有的特权不同,庶族很少能享受到封建特权,其年老生活与养老主要靠自己的家庭收益。[5]北魏统治区域都是在北方地区,其养老的风气与南朝统治的东晋有很大的不同点,如“漪氏县人令狐仕,兄弟四年,早丧父,泣慕十载,奉养其母,孝著乡邑。而力田积粟,博施不已。”“又东郡小黄县人董土浑,兄养,事亲至孝,三世同居,闺门有礼。”[6]从典籍记载来看,北魏统治的北方地区养老制度与传统儒家文化所倡导的养老情况是不同的,北方地区是兄弟们共同养老,一般不分家。[7]
  北魏建立的养老制度是孝文化得到推广、孝观念得到认同的结果。政府给岁数年长者给予专门的物质赏赐;同时,养老制度还与社会救济制度结合起来,救助孤寡。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养老风俗还受到佛教的影响。例如,北方许多地区聚族而居,聚族养老及聚族殡葬的风气,就是佛教影响的结果。
  2.孝与丧葬制度
  汉代崇尚儒学,孝悌之义得到认同,并流传下来。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受战乱影响,各个民族建立的政权多,但存在时间短,旋即改朝换代。生命无常的残酷现象在广大社会成员的心里烙上了深深的烙印;佛教因果报应、灵魂不灭的思想广泛地影响着北魏社会。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很难要求臣民对自己效忠,只能大力宣扬孝道观念。在统治者的支持下,各种孝义故事层出不穷。朝廷极力提倡孝道,如“迁葬曾祖以下三世九丧,倾尽资业,不假于人,哀感毁悴,有过初丧。百司奏闻,标闾复役,以彰孝义。”[8]
  由于受灵魂不灭思想的影响,北魏丧葬习俗也得到很大改变。许多人认为既然灵魂不灭,死后又有另外一番世界,所以老人过世的随葬物必须丰厚,以彰显孝子的孝心,由此形成厚葬习俗。纵观北魏王朝的历史,厚葬是盛行的,尤其是北魏皇室,“国家营葬,费损巨亿”[9],极尽奢华之风。据考古资料,已经发掘出来的大同方山冯太后永固陵以及孝文帝拓跋宏的预营寿宫,规模宏大,结构壮丽。   在丧式葬法上,北魏统治的大部分地区受南朝风俗影响,与南方的传统葬法区别不大。
  三、对北魏孝文化的思考
  1.孝的二重性
  北魏统治者重视孝文化,使一个原本不知中华礼仪的少数民族开始形成一整套尊老的礼仪,大大提高了拓跋鲜卑族的文明程度。传统的孝文化最基本的精神即是表现在“养”和“敬”的两个方面,“养”父母、“敬”父母是人最起码的道德准则,生育之恩、养育之情是人所不能忘的,人们也正是从这个角度来接受孝的。[10]作为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鲜卑族,在吸收中原文明之前是不重视孝道的;但他们在接受孝的观念以后,家庭和睦,家族逐渐壮大,以小农为主的家庭关系更加稳定了,发展到后来,出现几代之间“同居共财”的大家庭,从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时期门阀士族盛行,统治者的统治很大程度上是维系在这些世家大族身上,血缘宗亲制度得到重视,而“孝”则是维持血缘关系的纽带。北魏统治者重视孝文化,就确保了世家大族对自身统治的支持。这也是在魏晋南北朝这样大动乱时期,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竟然能维持近150年的重要原因。
  当然,孝文化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消极影响。由于是乱世,这一时期的孝文化的虚伪性、欺骗性增加了,出现许多愚孝的例子。这在很大程度上歪曲了孝道原本的涵义,带有很强的愚弄性。其主要表现在:孝子刻意行孝,经常做出一些荒诞的事情,甚至不惜伤害自己的身体;丧礼频繁,厚葬之风盛行,给社会带来极大的负担;功利色彩增强,许多孝子带着做官的想法,不惜一切代价取得一个“孝子”的名义,把“孝”当成自己升官发财的铺垫,造成不好的社会风气。
  2.北魏孝文化对北朝的影响
  史家将拓跋珪建立北魏(公元386年)到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公元581年)这段时期称为北朝。而北魏以降的北朝是在北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所以北魏的统治对北朝后期王朝影响是很大的。
  北魏孝文帝改革后,重视儒家文化,国力强盛,形成北魏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而继承皇位的后世皇帝虽然也重视儒家文化,但其儒学修为却远远赶不上孝文帝,也没有那么热衷于推广儒家文化。鲜卑族自身传统以及尚武气息并没有因为孝文帝的改革而彻底废除,又因为外戚专权、内乱不止,最终导致了北魏的分裂。北魏分裂后,权臣宇文泰和高欢分别控制着西魏和东魏。高欢依靠鲜卑贵族“六镇兵变”而发展壮大,其身上有很多鲜卑族的传统因素。他们排斥儒家文化,甚至出现皇帝母亲死后,皇帝仍然饮酒作乐的现象。这为东魏的衰落埋下了伏笔。而西魏权臣宇文泰却重视儒家文化,利用儒家文化消除各民族间的矛盾,提倡礼仪,知人善任,最终逐渐壮大。后继的北周仍然重视儒家文化,孝文化也得到进一步的传播,维护了北周社会的稳定,为后来隋朝一统天下奠定了基础。
  北魏统治时期,无疑是重视孝文化的——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社会民风习俗上都可以看出来。这对北魏统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促成了北魏前期的辉煌。北魏后期由于鲜卑族传统文化的泛起,儒家文化受到打压,纲常伦纪不再,也导致了北魏的衰落以及灭亡。后继的西魏、东魏以及北齐、北周的统治者,由于对儒家文化态度不同,最终的结果是不一样的。由此可见,孝文化的推广有利于提高少数民族的文明程度,也有利于巩固少数民族统治者的统治。
  注释:
  [1]《魏书》卷三十二《高湖传》。
  [2]《魏书》卷一百一十一《刑罚志》。
  [3]参见《魏书》卷五十《尉元传》。
  [4]《魏书》卷九十四《阉官·王琚传》。
  [5][7]参见张承宗:《中国风俗通史·魏晋南北朝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
  [6][8]《魏书》卷八十六《孝感传》。
  [9]《历代名臣奏议》卷一百一十六《风俗》。
  [10]参见李建业:《孝文化与汉代社会》,山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作者 温中华:西南民族大学(成都)历史文献学硕士生
  罗 曲:西南民族大学彝学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