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乡管村用工作方案|村财乡管相关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推行“村财乡管”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村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农村财务行为,有利于扩大基层民主,保护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实施“村财乡管”必须坚持“五不变”的原则,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资金用途不变,资金监督权不变。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成立“村财乡管“工作领导小组。
      三、“村财乡管”管理办法
      第一条:“村财乡管”收入来源于村干部工资,各项农赔款、各种税费尾欠以及各种预算外收入,实行资金直缴专户。
      第二条:村集体资金由“村财乡管”办公室负责管理,“村财乡管”办公室在银行开设“村财乡管”统管帐户之后,取消各村银行帐户,对村集体资金收支进行集中核算,各村按规定划转银行存款和现金,并移交当年帐务。
      第三条:村集体收入管理规定。
      1、村集体收入包括集体经济收入,公益事业捐赠收入,专项资金收入、其它收入、押金等。
      2、各村在取得收入时必须开具从财政所领取的票据,3日内缴存“村财乡管”统管帐户。
      3、村集体资金不准坐支、滞留、隐瞒、转移。
      第四条:村财务支出程序
      1、“村财乡管”办公室设报帐员。各村设报帐员,按规定的时间分别报帐。
      2、各村报帐员根据本村实际领取备用金,备用金分三等次:大村5000元、中村3000元,小村2000元。
      3、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一般采用备用金支付,2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一般采用转帐支付。
      4、“村财乡管”办公室负责对各村财务支出的报帐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有:报帐凭证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报帐金额的准确性、有关签章齐备情况等,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帐。
      第五条  村财务审批权限
      1、对符合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制度的一般性支出和公益事业性支出;
200元以内的由出纳经手,支书审批,村主任审核,2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由村支两委研究通过,1000元的必须经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2、10000元以上的基建项目,投资经营项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必须事先编制预算,经党员和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村财乡管”小组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3、业余招待费应从严控制,严禁和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和补助。
      4、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六条、对违返财经纪律发生虚报、冒领、挥霍浪费、越权开支、坐支、滞留转移,隐瞒收入,公款私存等行为的相关人员,将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责令引咎辞职处理。
      第七条、本办法由“村财乡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