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XX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

 知》(新节能减排 [XX]4 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广 泛深入地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教育,加快全市“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工作的深 入开展,现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XX年乌鲁木齐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一、 活动的目的与意义

 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节能减排的指示精神 和采取的重大举措。广泛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 不断提高全民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增强全社会开展资源节 约、节能降耗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动员社会各界积 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 围,保证全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二、 活动的主题及时间安排

 乌鲁木齐市XX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依法节能、全民行动”。节

 能宣传周活动的时间为: 6月15日至 21日。

 三、 宣传内容

 (一) 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节能减排的指 示精神和采取的重大举措,宣传自治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相关 政策。(二) 普及节能电视法规,以宣传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和自治区人民 政府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新政发 [XX]92 号)为主线,大力宣传节能典型经验和先进实用技术。(三) 以迎接绿色奥运为契机,倡导各界群众以实际行动为绿色奥运做贡 献。

 (四) 以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为宣传内容,宣传国家的 政策措施,引导消费者认识限制超薄塑料购物袋对节能环保事业的重要性,树 立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意识。(五) 表彰在节能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 源的行为。

 四、宣传的形式

 (一)由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经贸委和市节能减排领 导小组办公室、市经委共同组织,定于 6月 15日在乌鲁木齐市区内以“依法节 能、全民行动”为主题,以流动宣传车的方式开展宣传,同时回收废旧电池、 分发宣传资料。(二)、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重点用能企业要结 合本部门的工作,展示节能宣传展板(二块),并悬挂节能宣传标语,营造浓 厚的节能宣传气氛。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和《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三)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媒体宣传主渠道的 作用,通过广播、报刊、电视、互联网、等途径广泛进行宣传,同时利用流动 宣传车、楼宇电视、车载电视、手机电视等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 动。(四)各区(县)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要通过广场、学校、商场、社区、企 业等场所分发《节约能源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 案》等宣传资料,重点用能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印节能宣传材料,在企 业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