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与完善预算会计制度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

  一、将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1998年的预算会计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实行“收入按来源、支出按用途”的统一核算,财政总预算会计仍只核算预算内资金,不核算预算外资金。随着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深化,部分预算外资金虽然实行了“财政专户管理、收支脱钩、收缴分离”,将预算外资金统一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但会计核算仍然分设两套账,分别执行两套会计制度,使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在支出数字上不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