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编制的新方法:直接确认法|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编制现金流量表一般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现金流量表准则”)指南的规定,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形账户法”,但这两种方法都是在经济业务处理完毕后进行整理和归纳,通过编制调整分录,计算出现金流量表中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支出额,这样在期末时工作量较大,同时调整时受会计知识或技术的影响,现金流量表各项目数据的准确性将大打折扣,特别是一些需要补充调整的事项。笔者在实践中摸索出一种较为直观的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直接确认法。采用直接确认法不仅可以解决编制调整分录的繁琐工作,而且还有利于现金流量表会计电算化的自动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