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及其规律》中的一个病句: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及其规律

  苏教版高中语文选修课《实用阅读》“归纳梳理的艺术――综述类文章的阅读” 板块的头篇文章《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及其规律》(P75)在谈到民间话本《三国志平话》时,有这么一段话:
  其中的错误、疏漏、粗糙之处,后来在文人再创作的《三国演义》中都得到了改正与润色、丰富,从而取得了更高的艺术成就。
  这段话粗粗一看,好像没有什么问题。不过从语法的角度稍加分析后,便会发现前一分句是有问题的。我们删繁就简,紧缩出这一分句的主干是:错误、疏漏、粗糙之处,得到了改正与润色、丰富。这样一来,问题就“显山露水”了。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 犯了主谓搭配不当的毛病。主语部分中的并列词语应与谓语中的并列词语一一对应。“错误”之处可以得到“改正”,这说得的确不错。不过“疏漏”之处只好补充、充实 ,怎么好“润色”呢?同理,“粗糙”之处只能用润色来搭配;如果“粗糙”之处得到了“丰富”的话,也就是说文人的再创作使得作品比原来的话本还逊色,那么那些文人岂不是在帮倒忙吗?这和作者所要表达的原意完全相反了。所以谓语中的这三个词语必须跟主语中的三个词语做到一一照应、搭配妥当才行。
  二、 连接并列成分的“与”字用在这里不妥。并列成分“不止两项的时候,或是都用顿号,或是在最后两项中间用‘和’字”(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年8月第2版P249),当然最后两项中间用“与”“及”也是可以的。现在这个“与”字用在第一项和第二项之间,不仅念起来有些别扭,而且还易使人产生这是两层并列关系的误解(以为“与”是第一层“改正”和第二层“润色、丰富”之间的连词),而事实上这个分句就只有一层的并列关系。所以这个“与”字在这里是完全多余的,应当删除才是。
  根据以上的分析,这个句子可改为:
  其中的错误、疏漏、粗糙之处,后来在文人再创作的《三国演义》中都得到了改正、补充、润色,从而取得了更高的艺术成就。
  
  (通州市平潮高级中学;22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