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表示法在文言文中的应用 数字逗号表示法

  在文言文中,数量词的运用比较广泛。它们与现代汉语相比,有许多特殊之处。为了使同学们能够准确地理解文意,这里谈谈文言文中数字的表示方法。      一、基数
  
  基数词是文言文中表数的基础,即一、二、三……这些数目字。
  1.文言文中绝大部分基数词沿用至今。我们在阅读时用现代汉语的语法习惯就能理解。如:
  (1)十年春,齐师伐我。(《曹刿论战》)
  “十年”即“鲁庄公十年”。
  2.整数与零数之间加上“有”(读y�u,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又”字)字,连接整数与零数。如:
  (2)奉命于危难之间,受任于败军之际,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出师表》)
  “二十有一”即“二十一”。
  3.用两数相乘表示一个整数。如:
  (3)三五之夜,明月半墙。(《项脊轩志》)
  (4)秋公回头看时,乃是一女子,年约二八,姿容美丽。(《灌园叟晚逢仙女》)
  “三五”指农历十五日,而不是初三、初五;“二八”不是二十八岁,而是指“二”与“八”相乘的积,即十六岁。
  4.两个数之间的零位不用“零”,如表示“一百零几”时就用“一百几”的形式表示。这就形成了在“百”“千”“万”等位数后面直接加上零数的表示方法。如:
  (5)桂阳郡共管辖十一城,户,十三万五千二十九,口,五十万一千四百三。(《后汉书・郡国制》)
  “十三万五千二十九”就是“十三万五千零二十九”,“五十万一千四百三”就是“五十万一千四百零三。
  5.基数中的数词“十”“百”“千”“万”前的“一”字通常省略。如:
  (6)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小石潭记》)
  “百二十步”即“一百二十步”。
  
  二、序数
  
  1.在基数前加“第”。这种情况较少见。如:
  (1)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活板》)
  2.不用“第”而直接用数词表示。这种情况较常见。
  (2)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曹刿论战》)
  (3)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家功。(《论贵粟疏》)
  “一鼓”“三鼓”即“第一次击鼓”“第三次击鼓”;“一曰”“二曰”“三曰”即“第一是”“第二是”“第三是”。
  
  三、分数
  
  1.与现代汉语一样,用“几分之几”表示。如:
  (1)秦地,天下三分之一。(《汉书・地理志》)
  2.省略“分”字,用“几之几”表示。如:
  (2)然民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治平篇》)
  (3)而蹈之者常十之八九。(《问说》)
  “十之一二”即“十分之一二”;“十之八九”即“十分之八九”。
  3.省略“分之”,即直接将分母和分子按顺序排列。这是文言文中分数最常见的表示形式。如:
  (4)盖予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游褒禅山记》)
  “十一”是“十分之一”的意思。不能将它们与基数和约数相混淆,阅读时要根据上下文加以辨析。
  
  四、倍数
  
  文言文中倍数的表示方法与现代汉语差别不大,一般是在基数词后加“倍”字,也有单用数词表示的;如果是一倍则省略“一”字而单用“倍”字表示。如:
  (1)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孙子・谋攻》)
  “十”即“十倍”“五”即“五倍”,后都省略了“倍”字,从具体语境可以看出,“倍”表示“一倍”,“一”省略。
  
  五、约数
  
  约数表示与实际数目接近的数目。文言文中表示约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用“十”“百”“千”“万”等整数表示约数。如:
  (1)有大石当中流,可坐百人。(《石钟山记》)
  (2)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百人”不是具体数;《诗经》实际上有三百零五篇,这里说“三百”篇,是取其约数。
  2.用两个邻近的数字表示。如:
  (3)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游褒禅山记》)
  3.在基数词前加“且”“将”“约”“几”“盖”“可”等表示约数。如:
  (4)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4.在基数词后加“所”“许”“余”等表示约数。如:
  (5)其巫老女子也,已年七十,从弟子十人所。(《西门豹治邺》)
  (6)一车炭,千余斤。(《卖炭翁》)
  
  六、虚数
  
  虚数是带有夸张的数字,它与约数不同,约数表示与实际数目相差不远;而虚数是用来突出数量的“少”或“多”,与实际数目关系不大,有的甚至全无关系。
  1.用数词“一”表示“少”的意思。如:
  (1)若九牛亡一毛。(《报任少卿书》)
  “一毛”是虚数,极言其少。
  2.用“三”“九”“十二”及其倍数作虚数,一般表示“多”。如:
  (2)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十则 》)
  (3)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
  3.“十”“百”“千”“万”也常用来表示虚数,如:
  (4)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木兰诗》)
  (5)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阿房宫赋》)
  “百战”“十年”“万世”都是言其多。这种用法一直保存在成语中沿用至今,如“十年树人”“百折不挠”“千载难逢”“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等。
  值得注意的是,“三”既可表虚数,又可表基数。如例(2)中的“三”是表虚数,指时间长,“多年”的意思。下面例子中的“三”则是表示基数。阅读时要根据语境作出正确的解释。
  (6)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出师表》)
  “十”“百”“千”“万”既可用来表示约数,也可用来表示虚数,也要注意辨别。
  
  七、问数
  
  询问事物数的数量叫问数。文言文中常用“几”“几何”“几许”等表示。如:
  (1)罗敷年几何?(《陌上桑》)
  (2)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古诗十九首》)
  总之,文言文中一些数字的用法虽然比较特殊,但只要我们在阅读时能联系语境,弄清文意,也就不难理解它所表示的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