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都能算爱]如果爱你十年不算长

  有一个老笑话,说的是某人偶得鹦鹉一只,这鹦鹉天赋异禀,心灵嘴巧,此人对它爱若珍宝,不舍昼夜加以训练――三年后,这鹦鹉已是巧舌如簧能说会道;七年后,这鹦鹉更是文思泉涌口才过人;十年后,这鹦鹉在熟练掌握上海话、广东话之余,还能唱上几支昆曲。主人觉得大功告成,将这鸟恭恭敬敬地送到某位高官的府上,高官一见也很喜欢,就留下了。过了几天,鹦鹉的主人登门去问:您觉得这鹦鹉怎样?高官笑答:果然是好!汤很鲜,肉也嫩!
  把这样一只神物炖了汤,当然令人发指,但如果说这位高官大人不爱这鹦鹉,却也有失公允,否则人家也不会交口称赞――那主人爱鸟,这大人也爱鸟,只不过爱的方式不同。就好比说,焚琴煮鹤的,很有可能比那梅妻鹤子的更爱鹤,只不过此爱并非彼爱,大家各行其道而已。
  曾听人谈起,很多人说了一辈子“爱”,其实根本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所以,往往是他们爱谁谁就倒霉:他们爱鸟,就把鸟装进笼子里;爱鱼,就把鱼从江河湖海里捞出来扔进玻璃罐儿里;爱狗,就给狗脖子拴上链子……而这样的爱,根本就不是爱――同样,照此来看,炖鹦鹉的那位大人的爱、焚琴煮鹤的爱,也就完全算不得爱了。因为,这种爱也无非是利用、索取,确实只能让被爱的那一方死于非命而已。
  我这人爱瞎琢磨,所以,也偷偷琢磨过怎样分辨这种足以致命的“爱”,后来发现,有一个关键词,往往可以作为判别的标志――“浑身是宝”。具体地说,如果某人说爱某种动物,因为这种动物浑身是宝。那就没错了――这位必定与那炖鹦鹉的大人师出同门。而一旦某种生物开始经常被称作“浑身是宝”,那这玩意儿也就离灭绝不远了。
  很遗憾,似乎从很早开始,在我们祖先的眼中,老虎就“浑身是宝”了。于是,至少几千年来,就不断地与虎谋皮、谋骨、谋鞭了。因为据说,虎骨泡酒能治腰腿疼痛,虎鞭吃了令人威猛雄壮,此外,虎血、虎须、虎肉、虎胆、虎胃、虎胎、虎眼等均可入药,连虎皮都可以拿来装饰土匪的宝座。这样一解剖瓜分,好好的老虎也就没剩下什么了。到底老虎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药用价值,我不是专家,不敢妄言,但基本上是不信的――我翻过一些《中医入门》之类的书,看过之后就一直觉得幸亏我们的那些老祖宗没有活到现在,否则,以他们丰富的联想能力,一定会让我们把千斤顶焊切成碎块儿慢火煎服好强筋健骨,拆了空调压缩机熬汤以败火清热。
  古人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同样,“浑身是宝”就是老虎的头等大罪,惨遭屠戮死无全尸断子绝孙全是拜它所赐。太冤了。我有时候想,老虎要是会说人话,开口说的第一句一定是:谁说我浑身是宝的?你全家才浑身是宝呢!张学友唱过“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什么好悲哀”,如果用在我们现在说的这种爱上,就真得反过来说――如果这都能算爱,那就实在是太悲哀了。
  (选自2008 年7月7日《现代快报・睿思》
  编辑提点:“浑身是宝”的爱,其实不是爱,而是欲――自我中心的占有欲,是一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式的占有欲。癞蛤蟆眼里,天鹅没有什么美,只有肉。但是,在发明这句俗语的人眼里,天鹅何尝不就是肉呢?有关描述庸俗占有欲的成语和名言有很多,比如“焚琴煮鹤”,“爱不释手”,“绿绿的草原上开满鲜花,在牛的眼里只有饲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