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怎样“高薪养廉” 高薪可以养廉理由

  在中国历史上,只要是戎马出身的皇帝、总统或主席,一般都非常看不起商人,在他们看来,财富当然应从枪杆子里猎取,斤斤计较的办法太啰嗦了。   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代雄主,他当然也很看不起商人。有一回,他曾对重臣房玄龄嘱咐说:“朝廷的各种官位,都是为贤人们准备的,那些工商杂流,即便人才出众,也只可以让他们多多发财,一定不能授以官职,使得他们能够与贤人君子并肩而立,同席而食。”这段话在后世非常出名,被历代治国者奉为圭臬。此外,唐太宗还在服饰上对各种身份的国民进行特别的标识,五品以上的官员可以穿紫袍,六品以下的穿绯绿的官服,胥吏的衣服是青色的,一般百姓是白色的,军士是黄色的,而商贾则必须是黑色的。
  尽管如此,唐太宗还是有用得着商人的地方。
  任何统治者要名垂青史,都得干好两件事,一是轻赋薄徭,二是官员清廉,李世民明白这个理。唐代的税赋很轻,公元626年,李世民即位当月就颁布诏令,下令把潼关以东的关卡全部停废,以让货物自由交易。同时,唐朝严禁官员经商。
  轻赋薄徭和官员清廉当然可以起到休养民间的作用,但是也引发了另外的一个问题:税赋收得少了,行政性费用也就捉襟见肘了,政府哪里有钱来养活这些官吏,以保证他们不贪污、不受贿、不以权谋私?于是,唐太宗就想出了一个十分古怪的主意—“公廨钱”制度,就是对富豪家庭定向征收一笔“特别财产税”,以此来养活政府的官员。
  早在高祖时期,朝廷就对天下的富商进行了一次资产清查,并规定“每岁一造册,三年一造籍”。在把人数基本摸清楚的前提下,到了公元637年(贞观十一年),唐太宗下达诏书,容许长安70多所衙门,每所可选“身能估贩、家足资财”的商人九名,号称“捉钱令史”,每人贷予“公廨钱”5万钱,用于商业活动,每月纳利息4000钱,一年4.8万钱,以单利计算,年利率约为100%。这一政策很快在全国各州普遍实行。
  当时被征收特别税的商人家庭约为7000户。唐朝初期,官员人数非常之少,贞观年间,中央政权机构中的文武官员最少时只有643人,也就是长安城的700来位“捉钱令史”,每人养活一个官员。
  公廨钱制度在唐代执行了很久,玄宗初年,年利率降低为70%,继而再降到50%,每笔强迫贷款金额也有降低。被选中的商人所获权益,早期是当官吏,后来则改为免除徭役。唐太宗发明的这个制度,在后世的学术界引起过很大的争议。褒之者认为,这一制度虽然“粗糙”却很直接,政府养活了官员又巧妙地避免了广征税赋。贬之者则认为,这是对富有家庭的一次强制性的制度盘剥,它虽然比汉武帝的算缗令温和一些,不过本质却是一致的。另外,100%的高利率亦是对全国金融市场的破坏,富户很可能以类似利率放贷给一般平民,从而导致全社会资金流通成本的抬高。
  不管怎样,唐太宗用“公廨钱”的办法确实起到了高薪养廉的作用,唐初吏治为历代最好。
  专栏读到这里,你也许会傻乎乎地冒出一个念头—不瞒你说,我当年也冒出过这个念头—我们现在能不能也试一下“公廨钱”制度,在北京城里选一批“优质商人”出来,比如潘石屹、任志强他们,也每人每年出一笔钱养活城里的那些官员?
  再一想,好像比较难。唐太宗时,长安城里只有600多个官员。现在,北京城里可有多少官呢?若普及到全国,唐代养官1.8万人,而现在的公务员总数据说已经超过5000万人,天下的商人好像真还没有这个数。
  于是,算了吧,高薪养廉的事,咱们得另想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