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价值评估公司 [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农产品品牌成为农业市场竞争的核心,因此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对农业企业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存在评估主体不明确、评估认识偏差、没有统一的评估方法、信息资料严重滞后等问题,建议应明确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主体、建立健全评估机构,加大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宣传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基础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关键词] 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体系
  [中图分类号] F27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2-2880(2011)04-0048-03
  农产品品牌是一项重要的农业无形资产,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管理对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正确评估农产品品牌的价值也就显得十分重要。目前,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实践中,都存在一系列问题和不足,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产品品牌的建设和发展。
  一、从国际评估机构看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
  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起步比较晚,实践相对较少,发展比较缓慢。据世界品牌实验室(WBL)《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近5年的排名情况显示(见图1):2006年我国入围的食品、饮料行业品牌有48个,到2010年仅增长到70个,五年内的平均增长率为10.5%,2008年甚至出现了6%的负增长。目前入围的食品、饮料行业品牌数量只占评估总数的14%,和其他类别品牌相比,比例明显偏小,可见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总体发展趋势呈上升状态,但发展速度仍很缓慢。
  
  目前,国际优秀农产品品牌创造的企业价值仍远高于中国农产品品牌。2010年全球企业品牌价值排行榜前100名中入围的食品、饮料行业全部被国外品牌所占据,中国农产品品牌无一入围。再从2010年全球企业品牌价值和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入围的食品、饮料行业前五名品牌价值对比情况来看(见表1):世界位居第一的“Coca-Cola”品牌价值为704亿美元,按2010年美元兑人民币的年平均中间价6.7695换算,其品牌价值为4769.2亿元人民币,比我国位居第一的“茅台”品牌价值高出4554.9亿元。由此可见,国外品牌价值明显高于国内品牌价值,我国品牌的发展和国外还有很大的差距。
  
  与此同时,从2007—2010年《中国品牌价值排行榜》入围的部分食品、饮料行业品牌价值增长情况来看(见表2):2007—2010年,茅台品牌价值提升了84.3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8%;五粮液品牌价值提升了53.1亿元,复合增长率为36%;张裕品牌价值提升了29.9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2%;蒙牛品牌价值提升了22.5亿元,复合增长率为32%。(通常复合增长率是指一项投资在特定时期内的年度增长率)。很明显我国入围的农产品品牌价值在近三年内都有较大幅度增长,能帮助农业企业更好地顺应国际趋势,创建出更多的中国农业知名品牌,可见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对农业企业品牌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二、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主体不明确
  目前,我国很多农业企业没有聘用专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农产品品牌价值进行评估,而是在企业内部创建了评估部门,对企业进行内部评估,但其专业性和规范性都远远落后于社会上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因为农业企业内部评估部门很难做到学科门类齐全、人员素质过硬和评估技术先进,加之农业企业内部难以协调,这就给评估部门资料的获取制造了一定的难度,造成评估结果不准确。如果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主体不能明确,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还将影响农业企业品牌的健康发展。
  
  (二)评估认识存在偏差
  目前,我国仍有不少农业企业对农产品品牌价值不评估、不做价、不入账,甚至在农产品品牌转让、投资等经济活动中也是如此,致使大量的无形资产流失。其中有的农业公司认为评估对公司没有利益可言,没有必要花费大量资金用来评估,没有意识到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为企业并购、品牌定价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影响力,增强购买者的忠诚度。还有的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值越来越高,对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这种不适当地高估农产品品牌价值、扩大农产品品牌价值的评估范围的结果是与无形资产评估的科学性、权威性相违背的,对农业企业非常不利。
  (三)没有统一的评估方法
  目前国际上著名的品牌价值评估方法有很多,如Interbrand品牌价值评估法、世界品牌实验室法和美国Financial World(金融世界)评价法等,但对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相关方法却很少,因为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仍处于借鉴、研究阶段,加之国情不同,因此目前还没有统一的适用于我国的农产品品牌价值的评估方法。我国2009年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适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该法规中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不统一性,造成很多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都不同,有的是采用社会上通用的企业品牌价值评估方法,有些则是在此基础上采用新创建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模型,从而造成评估结果不具有可比性,容易使人在理解上产生差异,这样就容易使评估产生纠纷,也给司法调解裁决增加了难度。
  (四)评估信息资料缺乏且严重滞后
  由于我国农产品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发育成熟,致使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资料市场交易很不规范,市场信息严重缺乏,而且失真。同行业之间信息闭塞、互不沟通,而且也没有有效的沟通渠道,这就给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工作带来难度。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信息资料如果残缺不全或不真实,会造成评估结果不准确、不公正,这样不仅不能给农业企业提供有效的经济依据和决策依据,甚至会给企业经营带来风险。
  (五)评估管理不规范
  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涉及到经济、法律、政策、市场、信息、评估方法等各个方面,而我国尚没有明确的管理规范和政策。首先,评估机构中涉及的相关部门各自为政,如果没有明确的政策来予以调整和引导,工作将难以进行沟通和协调,进而将影响评估工作的展开。其次,由于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相关的法规和条例还很少,对评估目的、评估时间和评估对象等评估前提、具体条件、限制了解得比较少,致使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在评估范围、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等方面出现不规范的现象,这将不利于评估事业的发展。
  (六)评估人员的结构不合理,素质有待提高
  在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队伍的专业结构上,需要农业、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管理等多学科多门类的高素质人才。而很多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人员只是经过简单的培训就上岗,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不熟练,专业知识不扎实,知识面窄,科学态度不严谨,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也不足,这种不合理的评估队伍结构将会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准确、不公正。
  王欣洋 韦 恒: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三、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评估主体,建立专业评估机构
  为促使我国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走上专业化道路,我国应建立专业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机构,采用专业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队伍、高素质的评估人员、先进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等,对我国的农产品品牌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以使评估结果更具有可比性和实用性,同时也能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以利于我国农业企业更好发展。
  (二)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大评估的宣传力度
  为增强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扭转对农产品品牌价值不重视、不评估、不做价等认识偏差,应向农业企业大力宣传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相关知识。第一,政府应引导媒体大力支持评估工作的进行,并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对积极参与宣传工作的组织机构给予奖励。第二,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典型成功案例和相关知识进行报道宣传。第三,通过开办现场讲座和咨询活动,使更多的农业企业能正确认识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
  (三)加强对评估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
  目前,我国在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基础理论方面理解仍然不一致,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很多,可是仍然没有统一的适用于我国的农产品的品牌价值评估方法。加之农业品牌无形资产的地域性、风险性和独占性也给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带来一定困难。为了加强对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基础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一是国家应鼓励农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及企事业单位等对农产品品牌价值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进行深入研究,在经济和政策上给予支持;二是明确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三是明确农产品品牌价值各项评估指标,并作详细描述;四是要在深入研究各种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和农业品牌的特点,统一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方法,从而促进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建立评估信息数据库及信息交换平台
  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信息网络数据库的建设,将有利于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和高效化。因此,要加强收集整理农产品市场信息,及时总结提炼适合于我国国情的信息资料,通过农产品市场、企业内部、网络等各种渠道收集各种农产品科技成果、专利、商标的价格信息,同行业的利润率、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资产负债率等信息,建立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信息数据库。评估机构将执业过程中收集的各种有关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成交案例等信息及时反馈到信息网络资源库和常用数据库,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信息交换平台。
  (五)建立健全评估法规体系
  首先,政府应针对我国农产品品牌制定《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准则》,明确农产品牌价值评估细则,确立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统一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方法,对我国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要做到有法可依。其次,政府应针对评估机构制定《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机构管理条例》,确立评估机构中涉及的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防止各自为政,并对评估机构的设置与取缔、评估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评估机构的责任、评估收费标准及评估的监督体系等做出明确的规定。最后,政府还应针对评估人员出台《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人员管理规范》,对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的管理也要规范化,评估人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评估人员的聘用与解聘,评估专业的界定,评估收费标准,评估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评估责任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
  (六)合理规范评估队伍结构,提高员工素质
  评估队伍结构的规范和员工素质的提升,在评估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一是要合理规范评估机构,吸纳多学科多门类的高素质人才,建立一支专业有素的评估队伍。二是要对评估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多积累工作经验。三是要使评估人员明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四是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评估人员自律性,防止出现评估结果不准确、不真实的状况,以保证评估的公平性。
  [参考文献]
  [1]罗燕.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1:11-12.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S].2009.
  [3]杨洪波,彭民,李春华.农业品牌价值模糊综合评估法分析[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7(2).
  [4]白雪梅.无形资产评估问题与对策[J].北方经济,2008(1):35-36.
  (责任编辑:马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