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民主监督新途径思考]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

民主监督是政协工作的三大职能之一,也是当前政协履行职能相对薄弱的环节。2008年,**县政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民主监督的新方法、新途径,在深入调研并取得县委重视支持的基础上,开创性地实施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委派政协民主监督员的主要做法和制度设计特点

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是实施民主监督的有效渠道和手段,但过去普遍都是由职能部门自发聘任,不同程度地存在委员职责不明、参与不深、知情不多等不足,无从实施有效监督。特别是因提出批评意见,其监督员资格便“自然消失”,导致部分委员“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好监督”,使监督工作常常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县新一届县政协领导班子敏感地意识到,要解决这一些问题关键在于提高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使民主监督由“软”变“硬”,由“虚”变“实”,由“被动”变“主动”。2008年3月份,经政协**县第十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推荐,中共**县委研究同意,向县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教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20个政府职能部门、垂直管理单位统一选派了60名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这些以自愿报名、政协界别推荐与常委会协商相结合方式产生的监督员,统一接受县委委派,由县委书记亲自颁发《聘书》。他们由3人组成民主监督员小组,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重点在知情、沟通、反馈三个环节上下功夫,通过制发《民主监督建议书》等举措,有针对性地履行监督职能,发挥了民主监督员的作用,促进了受派单位行使公权的公开、公平、公正,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质效。

我县统一委派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在制度设计上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由党委、政府对民主监督作出制度化安排。民主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敏感性较强的工作,得到党委、政府的制度化安排后可增强其“刚性”和“硬度”。中共**县委印发了《政协**县委员会关于实行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对民主监督员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政协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县政协把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协主席会议专题研究民主监督工作年度计划,制订政协民主监督员的选派条件,确定民主监督的对象、内容,提出实施方案。主动争取县委、政府领导重视、认同和支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建立主席会议、常委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机制,定期不定期走访机制,重视加强与受派单位的联系,了解、掌握民主监督员活动情况。及时听取民主监督员们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履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三是各受派单位建立了相应配合协作机制。各受派单位把配合支持民主监督员工作,及时制定工作、会议、活动等联系制度,确定联系领导,确定职能科室负责具体工作。主动向民主监督员通报全局性工作安排、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及完成情况、廉政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制订出台等重要工作,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有关活动,提供本行业、本单位的相关资料,为民主监督员知情问政、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定期听取和处理民主监督员的情况反映,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与县政协保持正常联系,适时报告民主监督员的工作情况。四是建立灵活的监督机制和规范的信息反馈机制。各民主监督员小组在实施监督的不同环节中,灵活运用专题听政、视察、协商座谈、民主评议、反映社情民意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做到及时提醒、及时批评、及时建议整改。县政协建立了规范的信息反馈机制,通过梳理各民主监督员小组的汇报情况,形成《民主监督建议书》郑重向相关单位提出,要求限期作出答复,定期对《民主监督建议书》办理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以体现民主监督的严肃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二、统一委派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一要进一步把握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角度。把握好民主监督角度,关键是选好工作切入点,突出民主监督的重点。民主监督员可以对受派单位的某一工作细节乃至某一工作人员提出建议和批评,但更需要把重心放在事关科学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的热点问题之上,放在宏观性的、普遍性的、全局性的问题之上,放在弄清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上,再提出治本之策,并在完善机制、体制上多下功夫,真正达到“寓支持于监督中”的目的,收到“监督在关键处”的效果。二要进一步体现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深度。开展的民主监督要符合受派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工作规律。注重了解和解决群众对受派单位意见较大和影响该单位形象的突出问题;
了解和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了解和解决受派单位工作中应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
做到所提意见建议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全县重大的工作部署和受派单位的实际情况。三要进一步拓展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广度。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受派单位,做到有增有减,把需要加强民主监督的重点部门、重点工程等及时充实进来,增强民主监督工作的辐射力和影响面。努力让更多的政协委员投身到这项工作中来,知情问政,参政议政,献计出力,发挥作用。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进一步增强实效。四要进一步加大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力度。积极探索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各自所派往部门的特点,多渠道地收集具体情况,把有效监督建立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