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党课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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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教育党课提纲

 李志敏

 2011年11月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当前,在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多变的大环境下,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作了全面分析,明确提出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下面,我就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谈几点看法,供大家交流思考。

   一、准确把握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基本内涵,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强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廉政准则》的颁布,这表明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度关注。中央每年都在年底召开会议,总结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下个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经颁布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作为正式的党内法规予以施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做廉洁从政的模范。其次,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方向更加明确。《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审议通过,再一次向党内外、国内外昭示:靠制度反腐是中国共产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既定方针。最后,《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反腐倡廉党内法规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近年来,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五条第二款的补充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配套法规制度,从而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规体系。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正式的党内法规,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无疑具有重要作用,也必定会受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关键还是要使《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实践中得到遵守。为此,首先要加强对《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和宣传,使《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内化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观念,外化为其行为。其次是根据新情况继续完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相关配套法规,特别是制定有效的执行性制度和措施,使《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相对宏观的规定具体化。再次是保证体制内监督检查、预防惩处的应有力度,使《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一旦发生,既能被发现也能被处理。最后,应充分利用体制外制约监督力量,创新体制外制约监督机制,启动体制外“民主反腐”工程,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逐渐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网络治理体系。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职责、细化方案、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工作。要深入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要完善配套制度,不断深化改革,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开展集中检查和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全面贯彻落实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要抓学习,做学习型干部。理论上的贫乏,必然导致信念上的动摇。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害环节和基础性工作。当前,要以创先争优为契机,突出抓好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民观、党的路线方针、反腐倡廉理论知识的学习,进一步优化干部的知识结构,引导广大干部把聪明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县委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要抓反腐倡廉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和制度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互相促进、相辅相成,教育要取得经常性的效果,必须有制度作保障。要推进教育内容制度化,不断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把教育的内容融入到各项制度规范之中,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要推进教育形式制度化,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在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同时,充分利用媒体优势,注意总结各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好作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并加以推广。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要推进教育方法制度化,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增强教育的实效。要加强对反腐倡廉教育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加快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善于运用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功能推动监督工作,让腐败行为没有滋生的土壤。

 一是完善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谈心谈话制度。

 二是完善材料物资、设备采购、财务审批、基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度。把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通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完善决策监督机制,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是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制度。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监督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三)加强预防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要充分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基础作用。

 一是着力推进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健全完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决策管理、执法管理的各项制度。用制度规定权力的大小和行使的范围,用制度明确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运行程序,用制度来保障权力的公开透明,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尽可能压缩行政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二是着力推进岗位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岗位风险排查、教育、治理、预警、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四)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融入到惩治腐败之中,不断提高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违法违纪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重点、特点和规律,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反腐倡廉举报和受理机制、舆情收集和处置机制。围绕客观公正监督,探索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和奖励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汇报联系,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

 三是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杀一儆百”,完善案件剖析制度和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

 (五)狠抓制度落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两个没有”,非常明确,要求我们在制度建设上,切实做到“有效管用”,真正做到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要把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要通过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依法办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把制度作为行为准则。要结合典型案例,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经常讲、反复讲,使广大党员干部广泛了解制度、自觉运用制度、有效监督制度执行。

 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利益的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正确处理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有明显转变,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三是督促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要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制度执行上率先垂范。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的考评。要建立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掌握制度特别是新颁布制度的执行情况,为完善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对现有制度,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明显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