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费用在会计与所得税处理中的差异】 所得税税收与会计差异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的借款费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予以资本化,计人相关资产和成本。《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除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价。这说明借款费用在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中均存在是否资本化的问题,但确认原则和计量标准并非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