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交通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行业实际,现就开展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交通局成立以顾韬局长为组长、丁瑞方副局长为副组长,局行管处、办公室、综计处、宣教处、港口处、工会、各市(县)区交通局、港口局和局各直属单位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行业管理处,由华向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协调联系工作,联系电话:82741016。各市(县)区交通局、港口局和局各直属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

  三、整治内容

  (一)公路方面。

  一是抓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重点做好三年危桥集中改造。制定集中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三年集中改造危桥项目库,对危桥进行动态管理。继续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明确桥梁养护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加强特大型桥隧设施的动态监控。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向农村公路延伸。推进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作。由公路部门负责。

  二是以公路应急服务和管理中心为平台,全面提高公路安全管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完善公路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大力推进自动化监测设备建设,逐步研究建立大型桥梁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的管理监控系统,及时掌握其运营状况。由公路部门负责。

  三是以落实长效机制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治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坚持路面联合执法,着力对车货总重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确保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加大治超的源头监管力度。继续做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由公路部门负责。

  四是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由运管部门负责。

  (二)水路方面。

  1.加强水运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由航道、运管、港口、质监等部门共同负责。

  一是全面梳理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相应的措施,尽可能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结合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老旧水运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力度,确保设施运营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一些安全措施不到位、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的单位,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保持应急设施的完好性,并通过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和应急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安全隐患治理成果。做到单位自查和部门督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加强长期跟踪监测和定期分析,探索建立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评估制度,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隐患防范机制。

  2.组织开展“两防”回头看。由海事部门牵头,运管、航道、港口等部门共同负责。

  一是认真回顾、总结“两防”活动中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照法律法规及“两防”活动相关文件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同时,结合春游工作,对“四客一危”等重点船舶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再排查,并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二是对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个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的整改。认真总结梳理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发生反弹,杜绝新的隐患产生。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公路、航道、质监、高速办、局综计处等单位(部门)负责。

  重点做好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做好部署工作,确保落实到基层。根据本方案,制定工作意见,确定隐患治理目标和措施,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工作。二是落实责任,确保排查有效。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参与,以施工单位为主体,重点做好“两查”工作,即: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查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三是加强监督,确保治理成效。通过企业自查治理、行业督查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工程项目落实“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设计、施工关,对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治理,杜绝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内部防火、防盗、防中毒方面。由各单位负责。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3月)。各市(县)、区交通局、港口局和市局各直属单位要立即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专门会议,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全面动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4月至11月份中旬)。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把自查整改贯穿于整治全过程,结合三个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局报告。市局将组成由局领导参加的督查组,结合三个重点时段组织督促检查,每个重点时段开展少于一次的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下旬)。认真准备基础台帐,做好迎接省厅、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验收工作,市局督查组将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全市各级交通部门要认真贯彻“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工作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交通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抓住重点、集中力量,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组织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的具体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对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重点内容进行彻底排查。2008年3月底前,请各单位将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市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82741016 82749861)。要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对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级管理,分级监控,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梳理归类,指导和监督企业及有关单位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及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次月3日前向市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报送汇总统计表(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 3)。

  (三)把握重点,安全防范。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分析和把握交通安全工作规律性和特点,切实加强“奥运会”、“十·一”以及夏季、冬季等重要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全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四)总结经验,及时沟通。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工作的经验,提出整改措施和推进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各单位工作总结于11月下旬报局行业管理处。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积极宣传推广隐患治理的经验做法。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