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绿化道路建设工作方案】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搞好绿化亮化及道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成果,更好地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一举成功实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以营造优美舒适健康的环境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依法治城,扎实落实创城机制,不断巩固创城成果,全力抓好所辖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好美化、硬化、净化、绿化、亮化工程,提高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率等“三率”绿量,提升县城档次和品味,确保今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圆满实现,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新**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见附表四、五。  

三、方法步骤  

(一)成立机构,调查摸底( 3月15日 — 3月20日 )  

按照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要求,镇党委、政府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抽调党建、乡建、林业站、工作区等单位人员组成工作组,镇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包片落实责任,对每个辖区内的整治重点及绿化整治目标等采取实地勘查、丈量的办法登记造册,并绘制成图,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把任务目标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二)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3月21日 — 3月25日 )  

通过召开专题会、动员会等形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结合自身实际,研究落实意见,要坚持“谁的地方谁负责、谁的区域谁绿化、谁整治、谁建设”的原则,制定出具体、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宣传舆论等部门要采取制作宣传画、宣传资料、利用宣传车、广播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城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测评标准和具体要求等,真正使创城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明确责任,组织实施( 3月26日 — 4月3日 )  

在工作中,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担责”的责任追究制,把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到具体单位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要求的每一项工作指标逐条逐项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村居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专门班子成员靠上抓,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好辖区内责任分工,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及道路硬化工作。  

(四)督导落实,检查验收( 5月1日 — 5月10日 )  

各部门、村居要按照县、镇创城工作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主义。镇党委、政府将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配合县派督导组,对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督促,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并成立县城绿化及浚河治理指挥部、县城道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成立后勤保障组、调查摸底组、宣传报道组、检查督导组、综合协调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资料上报等。各有关单位、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要层层建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责任制,并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各部门、各村居对本辖区的创建工作负总责。  

五、奖惩办法  

建立和实行创建考评奖惩制度,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千分制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将与经济利益挂钩。活动结束后,对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镇党委、政府将予以表彰,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凡因工作不力而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大局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1、**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  

2、**镇县城绿化及浚河治理指挥部  

3、**镇道路建设指挥部  

4、**镇县城绿化及浚河治理任务分配表  

5、**镇县城道路改造建设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