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学会成立会议参会人员及人数考证_论坛参会人员超过可容纳人数

  收稿日期:2011-09-10   作者简介:杨晓伟(1973-),男,河南许昌人,上海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博士研究生,上海,200235。
  摘要:关于新民学会成立大会当天的确切参加人员及人数,由于时日久远,众多的亲历者留下了多个版本,难免有记忆偏差,以至于参会的确切人员和人数成为党史上的一个谜。把毛泽东追忆的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萧三日记和陈书农的回忆作为三个主要的佐证性事实,可以就这个问题深挖历史资料,进行分析论证,做一个有益的学术探讨。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成立大会当天参会人员有毛泽东、蔡和森、萧子昇、陈书农、邹鼎丞、萧子暲、罗章龙、张昆弟、陈赞周、周晓三、叶兆祯、何叔衡、邹蕴真、陈昌,共14人。
  关键词:新民学会成立会议;佐证性事实;第三方论据;考证
  中图分类号:K258.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4-7387(2012)02-0036-05
  
  
  
  
  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帝制,但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并没有解决。随着旧的封建大一统政权被打碎,反而出现了国内各派军阀混战的状态,政治失序,生灵涂炭。由于湖南处在南北军阀争夺的前沿,所以兵灾更甚,张敬尧等湖南军阀摧残教育、亲日卖国、纵兵殃民、制售鸦片等罪恶行径所造成的湖南现实状况,使得毛泽东等青年学子切身感到“国家坏到了极处,人类苦到了极处,社会黑暗到了极处”。他们怀着改造黑暗现实的崇高道德理想主义,努力追求自身和社会的进步,以造成一种新环境和新风气。在这样的社会形势下,1917年冬,经过蔡和森与毛泽东、萧子昇等人的反复商议,准备发起组织一个注重吸收新青年,致力于新学术的进步社会团体。1918年4月14日,蔡和森、毛泽东、萧子昇等人在湖南长沙对河岳麓山刘家台子蔡和森家中召开新民学会成立大会,在会上讨论通过了邹鼎丞和毛泽东起草的《新民学会章程》,初步确定以“革新学术,砥厉品行,改良人心风俗”为宗旨,后又升级为“改造中国与世界”。
  由于新民学会是在十月革命以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前国内影响最大的革命团体,所以这次学会的成立大会是中国革命史上的一件大事。但是,关于这次成立大会当天的确切参加人员及人数,由于时日久远,众多的会员留下了多个版本,难免有记忆信息的缺漏和偏差,以至于参会的确切人数和人员成为党史研究的一个谜。下面就从目前所公开的关于这次会议的信息出发,探寻这些破碎信息之间的逻辑联系,并在此基础上,作出适当的推理,为还原历史的真实做一次有益的学术探讨。
  据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的记载,到会人员有“蔡和森、萧子昇、萧子暲、陈赞周、罗章龙、毛润之、邹鼎丞、张芝圃、周晓三、陈启民、叶兆祯、罗云熙”[1],共12人。此文件由会员钟国陶保存,撰写者是作为亲历者、同时又在新民学会成立会议上被选为学会干事的毛泽东在三年后追忆的[2],由于亲历者的身份,又是作为新民学会的主要发起者、组织者和领导成员之一,所以由毛泽东亲自撰写的这份文献十分珍贵,可以作为基本的参照论据之一。但其不足在于,他是在三年后追忆的,虽然没有罗章龙等人在建国后的回忆那么历时久远,但总归不如即时记载的可靠性更大些。再则,从治史技术的角度来看,孤证历来是不为史家所取的,这就需要进一步搜集相关信息,以相互印证、互相补充甚至是相互证伪。
  萧三作为新民学会的主要会员之一,他的记载与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有较大出入,他日记中记载的到会者有“二兄及余、何叔衡、陈赞周、毛润之、邹彝鼎、张昆弟,蔡林彬、邹蕴真,陈书农、周明谛(名弟)、叶兆祯(以上皆第一师范同学)、罗璈阶(长郡中学毕业)诸君。未及到者:陈章甫、熊焜甫、周世钊、罗学瓒、李和笙、曾以鲁、傅昌钰(现在日本东京高工)、彭道良诸君。以上皆基本会员”[3] 。二兄即是指萧子昇,邹彝鼎即邹鼎丞,张昆弟即张芝圃,蔡林彬即蔡和森,陈书农即陈启民,周名弟即周晓三,罗璈阶即罗章龙,共到会13人。罗学瓒即罗荣熙,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记载,罗学瓒参加了,而萧三日记却显示罗学瓒是“未及到者”之一。与前者相比,后者还“多”出来何叔衡和邹蕴真二人。萧三日记显示的写作日期是1918年4月14日,日记最后一句话是“二兄及蔡君晚饭于此。二兄亦去。蔡君宿此。”[4] 由于是日记,即这是作为参会者的萧三在当天晚上记载的,因而排除了时间太久导致记忆失误的可能性。没有亲自参会也就不会有记载会议细节的日记,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萧三是参会者之一。他在后来撰写的回忆性文章《毛泽东同志在五四时期》中再次指出新民学会成立会议“集合了十三个人(有些人未能到会)”[5]。这种当天记载的文献可以作为第二个重要的参照论据。但是,按照“孤证不取”的治史之训,仅仅由此下结论,萧三的记载就是完全符合历史事实的,未免有些简单化了。当两个记忆出现冲突的时候,是需要有较强说服力的第三方佐证性事实来支持,以便进行对照与甄别的。下面就需要在会员的回忆录中寻找可信度高、准确度高的“旁证”信息了。
  周世钊的回忆是,“一十三个经毛泽东同志联系邀约的青年学生和教师很兴奋地齐集在岳麓山下饮马塘上蔡和森的家里,开了一天会”[6]。但是,由于他是在数十年后回忆的,由于时日太久的缘故,难免会记忆有误,所以作为确凿的佐证性事实的分量不够。同时,萧三日记里曾记载,周世钊属于应该去但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去,归于八个“未及到者”之一。虽然萧三日记还没有与除了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之外的第三方论据对照,但在此之前,周世钊没有参加成立会议的“嫌疑”不能马上消除,他需要其他亲历的新民学会会员的信息来佐证。如果不能作为一个亲历者身份来回忆的话,他回忆的准确度是要大打折扣的。
  相对于周世钊的回忆来说,陈书农的回忆准确度和可信度就要高很多,因为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和萧三日记中都有他参加会议的记载。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他还和毛泽东一起被选为新民学会的干事,所以可以确定的说,陈书农是参加者,这一推论也基本具备作为第三方佐证性事实的条件。他回忆“有十三人参加了会议”,人员有“毛泽东、蔡和森、萧三、张昆弟、罗学瓒、陈昌、熊光楚、萧子昇,罗章龙、邹蕴真、陈书农、何叔衡,还有一个记不起来了” [7]。但是,陈书农这个亲历者的回忆把问题更复杂化了,在罗学瓒“问题”上,他“支持”会务报告(第一号)的记载,即罗学瓒参加了;在何叔衡和邹蕴真“问题”上,他的回忆又支持了另一个亲历者萧三日记记载;但是这种记忆重叠在陈昌和熊光楚两人这里消失了,陈昌即陈章甫,熊焜甫即熊光楚,在萧三日记中两人都属于“该到而未到者”,但在陈书农这里,二人却都参加了会议。最要命的是,他“还有一个记不起来了”。他虽然是亲历者,但是,由于是在很多年以后的回忆,所以有难免出错的“嫌疑”。那就让我们再看看有没有更具可信度、更有说服力的会员回忆信息来作为第三方佐证性事实。
  李维汉的回忆使参加会议的人数“增加”到14人,“我因邹彝鼎、张昆弟的联系,也参加在内”,参加者有“毛泽东(润之)、蔡林彬(和森)、萧旭东(子昇)、萧植藩(子暲)、陈绍休(赞周)、罗璈阶(章龙)、邹彝鼎(鼎丞)、张昆弟(芝圃)、邹蕴真(泮芹)、周名弟(晓三)、陈书农(启民)、叶瑞龄(兆桢)、何瞻岵(叔衡)、李维汉(和笙)等十四人” [8]。他的回忆和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对照,“多”了李维汉、何叔衡和邹蕴真,“少”了罗学瓒;和萧三日记对照,李维汉本人是属于“该到而未到者”之一的。但李维汉的回忆有很多当天的活动细节,譬如“中午,在蔡和森家吃的午饭,饭后继续讨论了会员向外发展的问题,至下午散会”[9],不是亲历者一般是写不出这些生活细节的。萧三日记中有如下文字记载,“蔡君家备午饭。自上午十一时到齐,议事至下午五时后闭会。一同渡河归校,惟罗君他去”[10]。李维汉回忆的这些细节与萧三当天所记的日记基本吻合,但是,李维汉的回忆作为佐证性事实的力度也嫌不够,因为上述新民学会会员的回忆没有一个关于他参加会议的佐证。另外一个不支持的原因是,他只是新民学会的普通成员,不像萧子昇、毛泽东和陈书农那样,是新民学会选出来的组织成员之一。
  再来看罗章龙的回忆。罗章龙是学生时代的毛泽东以署名“二十八画生”去“嘤鸣求友”所找到的学友,他们都觉得要想求得个人生活向上与全人类的进步,个人的力量太孤单了,因此,需要建立一个有志气、求上进、志同道合的进步青年组成的相互支持、交流、勉励、奋斗的团体。应该说,罗章龙也是毛泽东、蔡和森、萧子昇等发起新民学会的积极响应者和倡导者之一。同时,上述会员的回忆都有罗章龙参加会议的记录,所以,罗章龙的回忆是有很重要参考价值的。他的回忆是,“到会的有十四人,组织了一个干事会。肖子升为总干事,毛泽东、陈书农为干事”[11]。可惜的是,不知道是由于时间太久导致罗章龙已记不清参会的具体人员还是其他原因,总之,他在回忆中没有给出具体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
  邹蕴真的回忆里,“那天到会的人数和姓名,因当时未写笔记,平素又不会社交,故都记得不大清楚了。大概有毛泽东、蔡和森、何叔衡、陈章甫、萧子昇,李维汉、萧子暲、罗章龙、邹鼎丞、罗学瓒、熊光楚、张昆弟、陈书农、邹蕴真等十多人。此外,曾参加筹备会多次,而因其他缘故没参加成立会的人,还有好几个,如周名第等(已留学日本)”[12]。邹蕴真自己认为,到会人员的人数和姓名记得不大清楚的原因在于两点,一是“当时未写笔记”,也就是没有做即时性书面记录;一是“平素又不会社交”,这意味着主动和别人的交流较少,而只有和别人进行观点的交流,无论是达到“视阈融合”还是观点的“激烈碰撞”,才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可是这一切也都没有发生。所以,他后来回忆的“大概有”后面的一长串名单除了毛泽东、蔡和森、萧子昇几个发起人之外,是不足以作为第三方论据来进行佐证的。但是,邹蕴真的回忆却间接化解了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和萧三日记记载之间的“冲突”。除了上述对参加人员及人数的回忆外,邹蕴真还详细描述了新民学会成立大会的众多细节。譬如,他那天起得很早,和毛泽东一起在学校吃过早饭,到蔡和森家后,“向蔡伯母请了安,但未见蔡伯父”,而蔡和森的母亲葛健豪当时是和他父亲离婚了的,这一点颇符合实际;他记得,大家是围坐在“两张旧方桌连接成的长方会议桌周围”开始的。上午会议结束,中午在蔡家吃中饭,他记得曾向毛泽东、何叔衡建议,“和森家境并不宽裕,—家生活全靠他妈一人菲薄的小学教薪维持,我们吃的饭菜,理应如数付钱才是”,“他们却同声回答说:这有什么关系,小气人呀!”[13] 他还记得,“饭后可能还要继续开会,推选以后主持会务的负责人。我因有事,便请假循原路先回学校”,在重经来时的路时,看到了“洋房金璧插云烟,茅棚秽漏似猪圈”的极端贫富悬殊,感从中来,还写了一首五律打油诗以抒怀,其中头两句诗是“华屋人如玉,茅棚鬼肖人。富贫偶对比,等级愈分明”[14]。虽然李维汉也有细节的回忆,但是无论是从回忆时空的多重转换(从会前、会中到提前离开会场),还是人际交往、会议场景描写的细腻程度和贯穿这一过程的情感流露细腻程度来看,邹蕴真的回忆都更立体、更丰满。一个人只有身临其境才会有如此细致的场景描写,才会有如此细腻的感情流露。据此,可以下结论,萧三日记关于邹蕴真的记载是准确的,即邹蕴真是参加者之一。邹蕴真回忆的另外两个重大“意外发现”是,他和何叔衡有过对话,对话的内容他记得清清楚楚,就是提出要给家境并不富裕的蔡和森家留下吃中午饭的钱的建议,并征询毛泽东和何叔衡的意见。这样,基本佐证了何叔衡也是会议参加者之一。还有就是,邹蕴真是所有回忆资料中,除李维汉自己认定自己外,唯一一个提到李维汉是参加者之一的会员。但是,邹蕴真的回忆作为第三方佐证的缺陷在于,除了极少数会员和场景描写,对于最关键的信息——全体参会人员的名单,他的回应是“都记得不大清楚了”,“大概有”这样模糊的字眼。这不能不说是很遗憾的事情,不然的话,他的资料整体上来讲将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新民学会的另一个重要发起人——萧子昇的回忆有些新的说法,他记得“学会共有十二名首批成员”,并自称是肩负时代使命的“十二个‘圣人’”,“我们十二个人聚在一起,十分庄严地举行了第一次正式会议”,“毛泽东在会上一句话也没说。我们都清楚我们的目的和会员应该做的事情,主张每个成员都应以切合实际的作风行事,而不应空谈高论”。“学会中只有一个喜欢为讲话而讲话者,那便是陈昌,此人以发表冗长演说闻名”,但“即使是他,也没有在新民学会成立大会上发表演说”。萧子昇还简要介绍了他和陈昌认识的经过,“我们这位同学来自浏阳,与我偶然相识,于是成为好友”[15]。萧子昇回忆的价值在于,他描述陈昌性格的话语从侧面佐证了陈昌即陈章甫参加了成立会议,因为平时很爱讲话的陈昌也为会议重“潜在,不务虚荣,不出风头”的踏实态度和庄重氛围所影响和“震撼”,而不再像平时一样“喜欢为讲话而讲话”了。陈昌个人行事风格的变化给作为好友的萧子昇造成了较强的心理反差,以至于其他的很多信息都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忘记了,这个信息却沉淀下来,在几十年后回忆起来犹如昨日。正常情况下,人们更容易记住那些特殊的、变化性大、反差性大的信息,这是符合人的基本记忆规律的。
  除了亲历人和新民学会会员的回忆这些第一手资料外,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提供一些线索。逢先知主编的《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中认为,成立大会的参加人员有“萧子升、萧三、何叔衡、陈赞周、毛泽东、邹鼎丞、张芝圃(张昆弟)、蔡林彬(蔡和森)、邹蕴真、陈书农、周明谛、叶兆桢、罗章龙等”[16],共13人。
  综合以上材料,相对来讲,陈书农的回忆可以作为和毛泽东追忆的会务报告、萧三日记互为第三方佐证的论据。理由在于,毛泽东追忆的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和萧三日记中都有他参加会议的信息。陈书农在新民学会成立会议上还被选为副干事,是和毛泽东“平起平坐”的干事。这些关键信息也证明了他当时在场,在那个年代,缺席当选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陈书农在他们同学中的威望和影响力还远远达不到缺席当选的程度。也就是说陈书农是亲历者之一,那么,他既有亲历者的身份,又有完整的一组回忆名单,可以作为第三方佐证性事实。其他新民学会成员的信息都不足以担当这个重要的参照:周世钊、李维汉的参加者身份不确定;罗章龙虽然是与会会员,但其回忆语焉不详,根本没有给出与会人员名单;邹蕴真是确定的与会会员,但他的回忆,除了清楚记得有毛泽东、何叔衡外,其他具体与会人员自己都觉得记得不大清楚了,列名单时用了“大概有”的关键词;萧子昇的回忆除了陈昌外,也没有给出与会人员的明单。
  关键的第三方佐证性信息确定后,关于新民学会参会人员的“证据链”,即相互印证、相互补充的证据体系也就基本形成了,这样才能较充分地确证客观事实,排除所有怀疑选项,基本可以推导出当年的与会人员了。毛泽东、蔡和森、萧子昇是重要的学会发起人,上述几乎所有当事人的回忆都有他们参加成立会议的记录,所以自不必多讲;陈书农已被证明“身份”;邹鼎丞由于和毛泽东一起起草了以“革新学术,砥砺品行,改良人心风俗”为宗旨的学会章程,还要提交会议讨论以通过,所以不可能缺席。作为参照事实的材料——毛泽东追忆的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一号)和萧三日记,与通过比较、选择出来的作为第三方佐证性事实的材料——陈书农的回忆作一个对照,三个材料全部重叠的人员可以确证是参会人员,除了已经确定参加会议的毛泽东、蔡和森、萧子昇、陈书农(陈启民)、邹鼎丞外,萧子暲(萧三)、罗章龙(罗璈阶)、张昆弟三人在三个当事人的回忆中都有,可以确认为会议参加者;当三大互相佐证性材料没有完全重合的名字之后,只有把当天即时记载的萧三日记作为相对确定性的因素来对待,因为毛泽东是三年后追忆的,陈书农是几十年后追忆的,从可靠程度来讲,当然是时间近的出错概率更小一点。拿毛泽东的追忆作为“变量”和作为“常量”的萧三日记对照,陈赞周、周晓三(周明谛)、叶兆祯四人是两个当事人的记录中都有的,所以被确定是参加者。这个结论与逢先知主编的《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所研究得出的结论也完全吻合;拿陈书农的追忆作为“变量”和作为“常量”的萧三日记对照,有何叔衡一人。另外,根据邹蕴真本人大量关于当天细节的回忆,可以确认,邹蕴真、何叔衡是参加者;剩下的“排查”会员中,还有陈昌(陈章甫)、罗学瓒(罗云熙)、熊光楚(熊焜甫)这三个重点对象。再加上其他会议材料中所记载,还有李维汉(李和笙)、周世钊两人。陈昌由于在会议上一反常态的没有说话,而这一点给会议上被选为新民学会总干事的萧子昇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陈昌可以确认为参加者,这一结论还有陈书农的材料予以支持。罗学瓒由于有毛泽东在学会成立三年后的追忆、陈书农、邹蕴真几十年后的追忆这三大材料支持,虽然与萧三日记有出入,但可能性很大。支持他的材料的“遗憾”之处在于,三大材料都是多年后的追忆性信息,缺乏萧三日记那种当天即时性信息的支持。另外,也没有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有当天会议相关细节的第三方描述。李维汉的支持材料除了他自己的回忆外,仅出现于邹蕴真“大概”的记忆名单之中,所以准确性不是太高。熊光楚在陈书农和邹蕴真的回忆信息中存在,和李维汉的情况基本相同,属于“待查”,有待新资料的发掘来进行进一步的确证。但李维汉自己的回忆信息里有部分会议场景细节描述,譬如在蔡和森家吃中饭的描写,接近于参加者的事实可能性比熊光楚要大一些,从而,最有可能成为陈书农所说的“还有一个记不起来了’的那“一个”。周世钊,则由于诸多当事人的回忆中基本上没有出现他的名字,可以被明确地排除在与会者名单之外。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新民学会成立会议上,参加者的名单为:毛泽东(毛润之)、蔡和森(蔡林彬)、萧子昇(萧旭东)、陈书农(陈启民)、邹鼎丞(邹彝鼎)、萧子暲(萧三、萧植藩)、罗章龙(罗璈阶)、张昆弟(张芝圃)、陈赞周(陈绍休)、周晓三(周明谛)、叶兆祯(叶瑞庭)、何叔衡(何瞻岵)、邹蕴真(邹泮芹、泮耕、泮清)、陈昌(陈章甫),共14人。与逢先知主编的《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相对照,只多了一个陈昌,其他13人都相同。罗学瓒(罗云熙、罗荣熙)、李维汉(李和笙)、熊光楚(熊焜甫)三人是否参加,尚有待新的原始资料的发现去论证支持。但由于保留至今的新民学会成立大会亲历者的回忆中,对成立大会人数的记载,没有超过14人的。所以,上述结论基本上是符合历史真实情况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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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萧瑜:《我和毛泽东的一段曲折经历》,昆仑出版社1989年版,第43-44页。
  [16]逢先知:《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4-35页。
  
  (编校: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