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委员会党费收缴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党费收缴制度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缴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活动的经费。缴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体现,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缴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其他亲属或党员代为缴纳。

 二、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 党员必须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规定交纳党费,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 党费必须由党总支委员会专人负责,一般由总支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 各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 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总支委员会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总支委员会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