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市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动员会议,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我市召开的又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对于深入贯彻温家宝总理考察运城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第七次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动员和带领全市干部群众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面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蓝天碧水,加快建设和谐运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十五”以来,我市在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也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工业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由5.88吨标煤降至3.74吨,万元工业产值耗水量下降25%,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37.8%。汾河运城段以及涑水河污染综合指数分别下降70%和46%。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2%,人均公共绿地4.2平方米。市区大气环境质量逐年好转,二级以上优良天数由2002年的84天,2003年的133天,2004年的168天,增加到2005年的211天。湿地保护面积达到69.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43.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6.3%。
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市的环境质量得到了很大改善,积累的环境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这种“改善”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市的环境质量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仍然处于比较落后的位置,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还相当尖锐。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结构性污染比较严重。我们运城这几年结构调整的步子很大,进展很快,并且已经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但从更高的层面来说,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矛盾还很多。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由于受到资金、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发展得还很不够,而煤、焦、铝、铁等高耗能、资源型产业所占的比重还比较大,大部分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支柱产业单一,产业结构雷同的问题,产业的优势互补和协作联合程度明显不够。同时,我市的工业经济发展还存在缺乏强有力的后续产业和替代产业的问题,企业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整体上仍然比较低,赶不上国内外先进企业。比如闻喜的金属镁、小玻璃、陶瓷,河津、稷山的小炼铁、小炼焦等,采用的仍然是早就该被淘汰的落后传统技术,严重影响了产品的质量档次和经济效益。另外,全市工业经济普遍存在原材料比重大、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的问题。所有这些问题,带来的后果,就是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过高。有资料表明,我国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比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是发达国家的8~9倍,也就是说,同样的经济增长,我们的污染物排放量是人家的8~9倍。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总量的4.1%,但原油、原煤、铁矿石、钢材、氧化铝、水泥的消耗量,却分别占全世界消耗量的7.4%、31%、30%、27%、25%和40%;
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已经超出环境容量。与日本用20亿吨自然资源创造出近5万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总值相比,我国用50亿吨自然资源创造出了1.6万多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总值。这就说明我国的这种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国际上处于落后状态,与国内资源和环境的矛盾也越来越尖锐,如不尽快转变,工业化、现代化的目标将难以如期实现。再以我们运城来讲,目前我市万元工业产值的综合能耗为3.74吨标煤,比全国平均水平要高 1吨左右,同时也是国内先进水平(0.39吨)的十倍,万元GDP耗电量高出全国30%多。能耗大就意味着资源的巨大浪费,资源的浪费又和污染物的大量排放息息相关,最终导致了对环境的严重污染。二是区域性污染比较严重。由于地理、资源等原因,我们运城的工业布局很不合理,比如说河津市,还有稷山的西社镇、闻喜的东镇等区域,工业企业密集,污染相当严重。2004年“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前,我市共有焦化企业99 家,生产和在建的焦炉共139座,设计生产能力3236万吨,其中河津市就有59 家,设计生产能力2100 万吨,占到 全市总设计生产能力的 65%。经过“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全市焦化企业为51 家,生产能力1800万吨,其中河津30 家,生产能力1200万吨,占到全市生产能力的 67%。加上中铝河津分公司、河津电厂等排污大户,以及数量众多的水泥、耐火材料等重污染企业,河津市的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量占到运城市排放总量的30%以上,使得污染负荷远远超过当地环境容量。三是地表水污染相当严重。我市境内两条主要河流,汾河运城段和涑水河污染综合指数分别由2000年的6.51和6.91下降到2005年的1.95和3.72,下降幅度很大,付出的努力也是很大的,但到目前为止,两河入黄口的监控断面水质仍然是劣五类。2005年,汾河化学耗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超过国家地表水五类标准 2.66 倍和9.03 倍,涑水河化学耗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超过国家地表水五类标准3.78倍和16.54倍,水污染形势十分严峻。
四是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相对较差。2005年,市区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11天,位居全省第8位,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三项主要污染物污染综合指数仍为5.14,环境空气质量劣于国家三级标准,不要说是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打造魅力运城,就是与周边其他城市相比,我们的形势也不容乐观。省政府“蓝天碧水工程”给我们下达的指标是260天,我们要自加压力,高标准、严要求,争取达到292天。五是生态环境脆弱。涑水河常年断流,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
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秸秆焚烧,养殖业的污染,也对农村及农业生态环境形成了威胁。由此可见,我们面临的环境形势是十分严峻的。
在充分认识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尖锐矛盾和突出问题的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看到,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同样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提出了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下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为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环保工作的长足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充分考虑了环境因素,把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有利于在新一轮经济增长中减缓环境压力。三是经过多年的环境污染防治,我们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市的环境污染问题,概括来讲,就是一个中心城市,两条主要河流,四大污染行业,污染比较集中、问题十分明显,有利于我们采取针对性的攻坚措施,逐一突破。
因此,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以污染治理化解环境压力,以资源节约优化经济发展,以环境友好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思路,坚持“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落实发展、老账逐步还清、新账不准再欠”的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明确“蓝天 碧水工程”的任务措施
“十一五”时期,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新型加工制造业基地,构建和谐运城的战略目标,以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为重点,努力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形成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和机制,使全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治理,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取得有效进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在范围上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在目标上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在措施制定上具有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把“蓝天碧水工程”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13个县(市、区),包括三个开发区,重点是运城市区、大运高速公路沿线、汾河涑水河沿线。在具体目标上,我们提出了比省政府更高的要求。所以说,抓好“蓝天碧水工程”,就抓住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只有“蓝天碧水工程”取得实效,才能确保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才能实现全市环境质量的显著改观。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要重点把握三个原则:
第一,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运城的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发展规划上,落实到工作部署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首先,必须坚持发展与环境并重,实现经济与环境同步协调发展。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环境保护意识贯穿于领导决策的全过程。在进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加以全面考虑,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科学决策。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大力倡导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以及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建设,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其二,必须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核心和关键所在。我们要积极探索用循环经济理念来指导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尽快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循环经济发展目标、重点和措施。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园区的设计与改造,推动“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传统经济模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努力建设与我市资源和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生态经济体系。其三, 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利益。科学的发展观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而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根本利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完全一致。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注重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花大力气解决那些严重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危害人民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
第二,坚持综合整治。环保工作不仅仅是单纯的污染防控和治理、生态建设问题,而是涉及生产生活、各行各业和各个领域的,复杂的、系统的综合性工程。要搞好环境保护,必须把环保工作的重点从主要抓“点”的治理尽快转变到重点抓“面”的综合整治。
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当前要重点落实好五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级政府,落实到排污单位。严格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二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县区,要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暂停审批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产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其停建、停产,补办环评手续,并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严格强制淘汰制度。及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四是严格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要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停产整治。五是严格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以化工、造纸、水泥、铁合金、焦化行业等为重点,继续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解决好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对不执行环保法律制度,设施运转不正常、超标排污,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或违规采矿造成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要进行重点查处。
第三,坚持重点突破。治理污染是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的关键,只有花大气力治理重点污染源,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我市的环境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解决起来有一个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人民群众生存环境质量构成威胁的突出问题,实现重点突破。以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为重点,推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以保障辐射环境安全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再具体一点来讲,就是一个中心城市、两条主要河流、四大重点行业,也就是我们“蓝天碧水工程”要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就中心城市而言,主要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功能不全,保障不力。今年以来,城区污水处理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天然气、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对改善城区环境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的一批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正在启动,但还存在着诸如政策、资金、体制等方面的一些问题,环保、发改委、城建等有关部门要继续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集中力量,采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在此,我还要特别强调一点,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继续借国家加大生态建设投入的良好机遇,推进以退耕还林还草为重点的林业“四大工程”建设,加快大环境及交通主干线绿化工程,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计划,制定规划,稳步推进,抓好改水改灶改厕,大力推广沼气池和秸秆综合利用,同时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努力建设生态型小康城镇。
三、坚持求真务实,努力提高环保工作整体水平
环保工作关系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量大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当前,我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大政方针和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蓝天碧水工程”能否如期取得实效,关键在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各级政府都要尽快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要求上来,围绕“蓝天碧水工程”,紧紧抓住制约环境保护的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健康的重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部门、各企业要齐抓共管,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继续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重点是把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和环保工作的成效与干部的政绩挂起钩来,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之一。各部门要自觉履行环保职责,依照有关法规加强各行业各方面的环境保护和管理。环保部门作为重要的职能部门特别是“蓝天碧水工程”的牵头单位,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要抓好“蓝天碧水”工程,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关键是要有好的工作机制和好的工作措施作保证。要通过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工作责任机制、信息反馈机制、激励保障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等,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环保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科学评价发展与环境保护成果的机制,完善经济发展评价体系。目的就是要让我们全市的各级领导,特别是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决策者,都能够站在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高度,站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高度谋划全局,摈弃片面的发展思想,不单纯以GDP论英雄,用符合生态文明、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公众全面发展要求的思想,指导区域发展。二是理顺环保工作的领导管理体制,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行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形成合力,切实解决环境保护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三是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对于重点工作还要建立定期通报和督察制度,分阶段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通报工作情况。对不能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要按照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依法追究责任。对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而且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要严格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做好环保工作的保证。在此,我想向全市环保战线的同志们提一个要求,你们一定要高度认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恪尽职守、敢于碰硬、铁面无私、执法如山。要围绕环保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行为。要把“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继续引向深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和打击一些企业只追求自身利益,不按环保标准要求,对“三废”未经治理偷排、偷放,把生产成本向社会转嫁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依法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推动“蓝天碧水工程”实施,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环保部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解决环境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
同志们,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任务相当艰巨。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扎实有效地推进“蓝天碧水工程”,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环保任务,为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