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劳动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劳动部门面临的工作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比如下岗失业的,年老退休的,体弱有病的,城乡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职工农民工维权等等。因此,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就是社会稳定的“稳定器”、“减压阀”、“安全网”,尤其是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意义显得尤其重大,既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环节,也是构建和谐**的基础性工作。如何更好地做好**市劳动保障工作,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勇于实践,为断创新,值得我们共同分析、探讨。  

  发展现状  

 社会就业是否充分,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社会保障是否公平,是劳动保障领域衡量社会是否和谐的三个主要标志。近年来,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帮助近1.4万人重新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4.6万余人;
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乡低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有近5万人参加了各种社会养老保险。特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广大城镇职工和农民享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积极维权,帮助农民工追欠工资近600万元。可以说,工作正在卓有成效的开展。  

综合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主要面临着世界金融危机持续不利影响,面临着劳动供需矛盾与素质不适应的矛盾十分突出,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部分已就业人员的就业稳定性差,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广,保障水平还不高,协调劳动关系难度增大,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缺乏有效的调控机制等等。具体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1、劳动力总量供需矛盾突出。我市总人口30.2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0.46万人,现有劳动力15余万人,其中城镇劳动力50122人,农村劳动力10.29万人。目前全市共有46800个劳动力一年连续在外务工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其中在本乡(镇)内就地转移的有11800人,转移到乡外市内的有24200人,转移到市外的有10500人,劳务输出到国外的有218人。农村待转移劳动力还有7000多人,就业压力大。从城镇来看,除在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就业外,尚有2124人没有就业;每年新增劳动力3000-4000人,而每年通过各种渠道新增就业岗位仅3000个左右,就业缺口较大。  

2、结构性失业问题日趋明显。目前,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大部分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和技能单一的问题,特别是“ 4050” 人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以及无职业技能的人员,就业能力差,再就业困难。然而新兴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素质较高的人员,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低素质劳动力过剩与高素质劳动力短缺更加突出,结构性失业现象日趋明显。  

3、“摩擦性失业”成为就业难主要原因。从劳动力市场供需情况看,目前所反映出的矛盾主要在于,求职者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找到合适的岗位,而用人单位有时又很难寻找到具有某种特殊技能素质的人才,这种劳动力供求间的不匹配,便是通常所说的“摩擦性失业”。一方面广大劳动力就业难问题日益凸显,另一方面某些企业出现招工难现象。从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分析,随着劳动者自我意识的提高和维权意识的增强,他们对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社会保障、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用人单位由于自身发展所限,无法满足求职者的要求。  

(二)社保扩面征缴任务难度大,社会保障水平不高  

截此2008年底,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31728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5151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2737人,参加生育保险17506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47700人,参加居民医保39116人,参加新农合19.1万人,全市医疗保险覆盖面达到91.99%。参加农村养老保险13851人。征收企业养老保险基金8302万元,支付14381万元,省级统筹拨补6079万元;
征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934.88万元,支付1607.75万元,当年结余327.13万元,历年累计结余3752.37万元。征收农村养老保险基金50.4万元,支出5.17万元;征收失业保险基金451.97万元,支出398.79万元;
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入5621万元,其中统筹收入3272万元,个人征缴2349万元;基金支出4673万元,其中统筹支出2904万元,结余948万元;
统筹基金结余368万元,比市政府下达的全年控制任务数150万元,超出218万元;
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92万元,支出692万元;征收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基金14.84万元,支出10000元;
征收生育保险基金57万元,支出35万元。社会养老保险为省级统筹,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为地级统筹,基金运行还算平稳,但从以上数据看出,除了医疗保险外,说明保险覆盖面不宽,扩面征缴难度大,社会保障能力不够强。  

(三)劳动用工管理欠规范,劳动维权工作难度增大  

1、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随着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日趋完善,企业自主用工、劳动者自主择业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劳动关系已呈现多元化、灵活化、繁杂化的趋势,已经形成与传统意义不同的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近年来,从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投诉案件中看,虽然涉及资金总量在减少,但案件数量在增大。这些欠薪案中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劳动关系复杂,农民工做完工时常被拖欠工资。  

2、企业用工有待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法》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在劳动关系调处领域第一部大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以来,依法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和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复杂。一是社会尤其企业认识上的偏差,认为这部法律的颁布,导致用工机制僵化,提高企业用工成本,影响投资环境,这些认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工作难度。二是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用工不规范问题突出,没有事先防患,待问题出来后往往很被动,影响《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落实。虽然近年来,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有较大提高,但是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部分小型企业及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现象。前段时间,**园区的一些企业职工,特别是针纺、竹木制品等企业职工,因为企业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的仲裁申请。有些企业在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职工如果提出申请仲裁,这将面临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法律后果。今年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第二年,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上不加以规范,不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将面临被迫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被动局面。与此同时,在工资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还十分突出,一些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收取押金,劳动强度大、时间延长、劳动待遇不高等现象还较为普遍,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比较突出。已经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成为社会安定的一大隐患。  

3、劳动维权难度增大。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加,劳动执法力量不足。我市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企业用工管理上的粗放,导致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量增加。2008年劳动争议案件97起,其中工伤赔偿案件53起,占54.6%;
经济补偿和社保等38起,占39.1%。2009年1至3月,劳动争议案件26起,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案件19起,占73%;
工伤赔偿案件5起,占19%。近年来,从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投诉案件中看,虽然涉及资金总量在减少,但案件数量在增大。这些欠薪案中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劳动关系复杂,农民工做完工时常被拖欠工资,加之劳动监察又缺乏强制法律手段,这不仅增大了维权难度,而且加大了劳动监察维权的成本。  

(四)人民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自身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在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局工作职能作用已重点向服务群众转移,劳动保障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群众劳动保障工作的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劳动保障系统自身效力建设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特别是基层劳动保障机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目前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实行的是行政上隶属乡镇领导,业务上受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的体制,其职能、编制、人员、场所虽然基本落实,但有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形同虚设,实际上日常所从事的工作仍然围绕乡镇中心工作,主要按照乡镇政府安排工作,导致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投入不到位,工作不能及时开展等问题,无法保证其充分有效地行使职责、职能。  

   

对策措施  

   

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要在抓好城镇就业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统筹城乡就业步伐;
要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基金的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要在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在劳动保障队伍自身建设方面,更加注重作风建设,努力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协调发展。着力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要在抓好城镇就业的同时,注重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完善并实施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使全市的失业率控制在4.0%以下。一是以项目开发拉动就业为主线,增加岗位。进一步加强项目开发力度,积极招商引资,激活民间资本投资,带动就业岗位的开发。二是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着力点,开发岗位。举办各种形式的企业用工招聘会是有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效途径,将招聘会延伸到街道、社区甚至乡镇集市,就近就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就业岗位。三是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挖掘岗位。积极组织“一户一就业帮扶”、“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等系列专项活动,通过就业帮扶、专场招聘、劳动力市场整顿等具体措施,不断挖掘岗位。四是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购买岗位。把家庭生活困难,就业要求迫切的“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两年以上长期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户、随军家庭、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为主要内容的帮扶活动。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努力扩大社保覆盖面。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为扩面重点,协调推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扩面,力争到2010年,实现各类企业全覆盖,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参保率达100%。二是要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失地农民和农民工参保办法,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是要逐步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医保政策,建立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以住院保险、大病医疗统筹以及社会医疗救助为辅的“基本保障、多种层次、广泛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四是要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要进一步健全基金监管制度,完善业务流程,规范拨付程序,建立审计、舆论、社会、内部多位一体的基金监管体系,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积极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劳动关系是现代经济社会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基础。要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与企业共谋发展积极性作为目标,使劳资双方的利益更趋一致,劳资关系更趋和谐。在切实做好举报受理、信访接待工作,提高办案办件效率,确保争议案件得到高效、快捷仲裁处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从源头上规范劳资关系,加快建立企业用工备案制度建设,促进企业和职工自觉执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享受劳动合同权利,逐步实现劳动关系清晰、劳动合同规范、劳动规章健全、劳动管理科学的目标。  

(四)切实落实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好劳动保障工作各项责任的落实到位。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和工作奖惩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牵头责任,做好统筹规划、政策研究、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要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团结和谐、求真务实、积极向上的氛围,努力造就强大的合力。要切实加强市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部门资源的整合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好部门工作潜能,努力推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发展。  

(五)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劳动保障部门是为民服务的窗口,直接体现政府亲民形象,我们必须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以满腔热情、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依法行政,诚信服务。不断加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提高新形势下劳动保障工作水平。加强效率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障队伍整体素质,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