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外经贸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精神,以及中央综治委、中纪部、中组部、人事部、监察部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若干规定,以确保我系统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使各级领导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市外经贸局与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一、外经贸党工委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党委(支部)书记、经理(厂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是:  

1.及时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保持单位内部稳定,不发生罢工、集体上访等群众性闹事事件;
  

2.预防遏制刑事治安案件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3.预防各种治安、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发生;
  

4.打击冰毒犯罪,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严防制毒、贩毒、吸毒事件发生;
  

5.坚决抵制和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保证本单位干部职工不参与邪教组织的一切活动;
  

6.做好法制宣传、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犯罪和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  

三、本责任书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得分在95分以上,参加优胜单位评选,85分以上为达标单位,84分以下为未达标单位,并通报全系统建议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一一年三月  

二○一一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基础分  
 评分标准  
 
1  
 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实行党政领导负总责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布置、检查工作全年不少于3次,年终有总结评比,及时完成上级综治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7  
 未纳入重要内容、责任制不落实的扣1分,布置检查工作少于三次,未达到要求的扣1-2分。未及时完成任务的扣1-2分。  
 
2  
 综治领导组织制度健全,职能科室、联络员明确,建有岗位目标职责,有例会制度,会议记录、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7  
 组织制度不健全,联络员不明确或未发挥作用扣1分,没有建立岗位目标制度扣2分,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扣2分。  
 
3  
 与下属单位、部门(30人以上)签责率100%,签责单位建有综治领导小组,有联络员制度。  
 5  
 签责未达要求扣3分,无综治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制度扣2分。  
 
4  
 预防犯罪,群防群治组织制度健全,安保、调解、消防组织、人员落实,并发挥作用。  
 6  
 组织制度不健全扣3分,作用不明显扣2分。  
 
5  
 化解不安定因素及时,不发生起端于本单位的非法游行、集体上访、停工停产、停课等群众性闹事事件。  

   

   
 10  
 化解不及时造成一定后果的每一起扣3-5分。  
 
项目  
 考核内容  
 基础分  
 评分标准  
 
6  
 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法制宣传工作,全年不少于6次。  
 8  
 每少一次扣1分。  

   
 
7  
 建立各种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搞好人防、技防工作、措施落实。  
 10  
 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的扣1-3分。未搞人防、技防扣1-3分。  
 
8  
 干部职工无刑事犯罪;
干部职工无制毒、贩毒、吸毒犯罪;
干部职工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  
 9  
 有治安拘留以上、制毒、吸毒、参加邪教组织,每人次扣1-3分,下属单位减半。  
 
9  
 无火灾事故发生。  
 8  
 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得分,一般火灾扣3分,火警扣1分。  
 
10  
 无交通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8  
 每发生一次扣1-3分,有据可查。  
 
11  
 无被盗案件发生。  
 9  
 1000元以下扣1分,超过5万元不得分。  
 
12  
 加强外来人口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登记、上报、做证。  
 8  
 教育管理不当,外来人口违法乱纪的每人次扣1-3分。  
 
13  
 及时调处各种纠纷,增强单位内部团结。  
 8  
 内部纠纷上报的每起扣0.5-2分。  
 
加分项目  
 
1  
 干部职工见义勇为每人次加分。  
 
2  
 被评为街道级以上综治工作先进集体的加0.5-2分。  
 
3  
 综治工作经验被街道、区、市、省级推广的加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