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条战线的同志们、朋友们:
伴着新春的脚步,我们满怀喜悦与豪情迎来了2006年。过去的一年,全市的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取得了辉煌成绩。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特向关心支持人口计生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和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的广大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市广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者、计生协会会员致以节日的慰问和祝贺!
计划生育是造福于人民的伟大事业。自上世纪70年代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市累计少出生了360多万人,从1991年已连续14年保持了低生育水平,为加快全市现代化建设、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着眼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自建国以来,我市曾经历过三次人口出生高峰。从2006年起,我市已进入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本次高峰将持续12年,每年全市将净增人口3万多人。这次出生高峰期与前三次相比,呈现出人口基数大、持续时间长、符合政策生育人数多、可降低生育空间小等特点,能否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事关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控制不好,本次人口出生高峰将会使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对群众教育、就业、住房、交通、医疗等带来实际困难,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努力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尤其是平稳渡过2006年第一个峰值年,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最近,市政府办公室已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新年春节期间计划生育工作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意见》,对近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全社会齐心协力,多措并举,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保持全市低生育水平稳定,确保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平稳过渡。
——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广泛共识。通过召开人口形势新闻发布会、开展“三下乡”活动、向育龄群众发公开信、举办干部培训班、宣传计划生育先进典型等形式,使社会各界都充分认识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避开生育高峰生育的极端重要性,全面优化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社会环境,努力形成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共识,以期把本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强化政策落实,搞好优质服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计划生育责任制,把生育计划层层分解量化,落实到户、到人。全面落实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扶持、保障、救助政策,严肃查处违法婚姻、违法生育、违法收养行为,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孕前型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外怀孕和生育。要尽力为群众提供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技咨询和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程度。
——强化综合治理,营造齐抓共管格局。各人民团体要积极宣传国家的基本生育政策,各文化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报道先进典型,开展舆论监督,营造平抑人口出生高峰的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贴近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形成各负其责、优势互补、相互配合、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强化村级工作,坚持“关口”前移。要发挥村(居)两委班子的领导作用、计生网络的骨干作用、协会会员的带头作用、广大群众的基础作用,通过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研究制定“措施管用不违法、晚婚晚育一起抓”的有效办法。本着自愿的原则,依法与未婚青年和已婚育龄妇女分别签订好晚育合同,约束其婚育行为。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村民理事会,发动群众实行自报公议,进行民主讨论,最大限度地分流政策内生育。
——倡导率先垂范,引导群众参与。各条战线上的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公职人员和计生协会会员、爱国人士,要认清新形势,确立新理念,在平抑人口出生高峰中率先垂范,奋力先行。带头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主动做好亲属、子女、邻里的动员说服工作,监督奖励、优先、优惠等政策的落实,要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避开人口出生峰值年结婚生育,对今后子女入托、升学、就业等都有好处,让育龄群众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以对国家、对家庭、对自身、对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少生优生。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科学地安排婚育时间,避免形成新的生育堆积,为全市低生育水平的继续稳定,为把济宁市建成“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