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市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意见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一)矿产资源现状
1.矿产资源种类。截止2009年,全市共发现除石油、天然气以外矿种12种,即砂金、黄铁矿、岩盐、天然卤水、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砾、石膏、膨润土、白垩、矿泉水、砖用粘土。
2.矿产资源勘查程度。经过勘查,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种10种,即砂金、白垩、膨润土、岩盐、砖用粘土、建筑用砂砾、天然卤水、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岩、矿泉水。其中岩盐勘查程度高,部份达到勘探,仅大英蓬莱30.23平方公里内岩盐矿床探明矿石储量达39.49亿吨,其余矿种仅达到预查。
3.矿产资源分布。砂金主要分布于涪江流域射洪县香山—**市城区段的Ⅵ—Ⅴ级阶地,膨润土、白垩矿呈北东—南西向分布于射洪县北部的低山丘陵区的白垩系下统苍溪组、侏罗系上统蓬莱镇组上段,黄铁矿呈北西—南东向分布于射洪县北部的白垩系下统苍溪组、侏罗系上段蓬莱镇组,石膏矿呈点状出露于射洪县青堤乡涪江流域旁,岩盐、天然卤水呈近东西向分布于市域中部蓬溪、大英及射洪县南部,建筑用砂岩零星分布于市域南部的侏罗系上统蓬莱镇下段及**组,建筑用砂砾分布于涪江、梓江流域的河漫滩及Ⅰ—Ⅲ级阶地,矿泉水见于**市城区东侧的河沙镇,砖瓦用页岩则广布于全市。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全市开发利用矿种有岩盐、天然卤水、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岩、建筑用砂砾、矿泉水,矿山企业180个。
1.按矿种分:砖瓦用页岩矿山企业160个,占矿山企业总数的88.89%;
建筑用砂岩、岩盐、天然卤水、矿泉水、膨润土等矿山企业各1家,分别占企业总数的0.56%。
2.按开采规模划分:中型矿山企业1家,占矿山企业总数的0.56%;
小型179家,占矿山企业总数的99.44%。
3.按矿业产值划分:砖用页岩矿山企业矿业产值27314万元,占矿业总产值的93.87%;
岩盐矿山企业矿业产值1440万元,占矿业总产值的4.95%;
天然卤水矿山企业矿业产值189.2万元,占矿业总产值的0.65%;
膨润土矿山企业矿业产值120万元,占矿业总产值的0.41 %;
矿泉水矿山企业矿业产值33.6万元,占矿业总产值0.12%。
4.按经济性质分:私营矿山企业169家、集体矿山企业5家、有限责任公司4家、股份合作企业2家。
经过近几年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粘土砖厂实施了关停,对影响城市环境、环境污染严重的砖厂实施收购关闭。经整合后,矿山企业由2003年的400余户下降为2009年底180户,主要矿产资源为砖瓦用页岩和盐卤矿。
目前全市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小、分散;
资源开发科技含量低;
乡村少数砂岩开采者无证非法开采行为时有发生。
二、整合基本原则
(一)依据并服从省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坚持以四川省和**市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与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合理布局,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运作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作用,建立市场运作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制定合理的矿权设置方案。
(三)坚持扶优扶强、推进技术改造、集约高效的原则。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矿山布局,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四)坚持安全开采,保护环境的原则。坚持经济、资源、环境、安全与社会效益协调统一,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有关规定,不断提高矿山生态环境质量。
(五)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进行整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按新设置采矿权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登记、颁发各类证照,依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三、矿产资源整合目标
(一)矿山开发布局明显合理、企业结构明显优化。每个矿区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使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聚集。
(二)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使辖区内矿山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等指标达到设计标准,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得到综合利用,通过整合,使整合区内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
(三)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通过整合,使因矿山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四)矿山数量明显减少。以2009年底持证矿山为基数,通过采取资源整合、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环境保护达标、限采区矿山清理、地质灾害防护、查处越界开采和越权发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使全市矿山数量总体减少10%以上,到2015年底前全市矿山数量为165家。保证建设需要,原则上每个乡镇只保留一户砖厂,对规模小未达到规划准入条件的实行关、并。蓬莱盐矿区目前仅有四川久大蓬莱盐化公司,按照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加大该公司的技术改造力度,使盐化工业成为我市的矿业支柱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施。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合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整合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编制整合实施意见,负责划定矿区范围,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负责对拟设矿山企业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和注册登记手续。环保部门负责对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批。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整合后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整合矿山爆炸物品管理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关闭矿山的爆炸物品,依法核定整合后矿山的爆炸物品用量。监察机关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中存在的乱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操作,依法推进。各级人民政府要注重运用经济手段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切实保护参与整合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矿业权整合时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进行资本化处置。整合后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规定的开采规模要求。
(四)健全制度,加强督导。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市场准入、矿业权市场配置、矿业权价款收益分配、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等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整合后矿山企业的监管,巩固矿产资源整合成果,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