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与我国行政管理改革

  加入WTO后,我国现行行政管理观念、制度、体制、方式、手段等都需要进行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

  过去,我们的政府往往与企业或经济集团的经济利益直接联系在一起,政府开办的企业有时会成为政府机关获取利益的手段,有时也会让政府背上沉重的包袱,不仅破坏了公平的竞争秩序,也损害了政府的威信和地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情交给群众自己依法办理。

  清理内部文件,提高贸易政策的透明度

  一些地方和部门习惯于通过内部文件办事情,有的甚至通过下发内部文件,乱发证、乱收费,或者变相进行地区封锁、行业垄断,这些做法必须制止,对以前下发的内部文件要进行清理。我国加入WTO后,任何地方、部门制定的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有关投资措施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都要公开发布,提高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以便各国政府及贸易商对它们熟悉。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国的审批制度特点是审批范围广、事项杂、环节多,受法律的制约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大。因此,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首先,要对现有的各种审批进行一次系统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尽快取消和简化现存大多数的行政审批。

  精简机构人员,走向透明政府、透明管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精简机构人员,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办事手续越简单越好,应该让守法的人办合法的事时,处处方便,感觉不到谁在管他,让违法的人办违法的事时,处处受阻,每个环节都在管他。为了提高效率并防止腐败,从政府的机构设置、人员安排、职责权限,到管理的运转规则和方式,都应该公开,以便实现透明政府,透明管理。

  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市场秩序管理

  当前我国正处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不断有融资、集资诈骗等案件发生,经营者不注重商业信誉,资金相互拖欠严重,坑蒙拐骗,虚假广告、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大量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现象非常严重。要改变这种现象,必须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我们应当借鉴国外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管理经验,制定、完善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规定经营者对日常经营行为必须做详细具体的记录,管理者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经营记录,调取经营资料,一旦发现经营记录不全面、不完整,该记录的没有记录,该企业就有逃避监管的嫌疑,因而要提高对该企业日常检查的频率;
如果发现企业有违法行为,则以企业日常经营记录作为可靠证据进行行政处罚。政府要下大决心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活动,保护企业合法利益,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当前,特别需要加强政府的经济政策和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积极探讨建立各级政府、不同行业、同业及境内外之间的信息沟通网络,加强政府的信息服务,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国内外市场信息,并及时将信息传到企业界,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分享程度,优化企业投资环境,同时逐步建立起信用担保、筹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就业指导、国际合约等服务体系,从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