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税局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2012年国税局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2012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廉政准则充分吸收了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成果,抓住了反腐倡廉的关键问题,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期待。为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各级党委相继召开了专项会议,省市国税局也出台了宣传学习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国税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应当充分认识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正把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性任务和长远的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

  一、廉政准则的出台有着深远的意义

  (一)廉政准则的出台表明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有着清醒认识和毫不动摇的决心。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反腐倡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千方百计钻法律、制度、政策的漏洞,为自身和亲属乃至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中央在总结这些深刻教训时清醒认识到,必须要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建设。

  (二)廉政准则的出台表明在民主法制时代背景下党的制度建设也在与时俱进。廉政准则从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等四个方面来规定,比试行准则更具体和细化,充分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标志着我党的反腐工作将更加坚定地走一条制度化的道路,从制度层面让群众感受到党对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的信心和决心。

  二、当前基层国税部门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不能做到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甚至“两张皮”现象。

  (二)个别领导和执法人员执法风险意识淡化,对执法责任与执法风险缺乏应有的认识,不听组织的教育和忠告,最终导致职务犯罪,近年来我市有多人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

  (三)一些制度规定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两权”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还缺乏有效的手段。个别单位班子成员的分工没有严格执行规定,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流于形式;一些单位领导干部身边的人员没有切实履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四)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力度、广度、深度还不够,问题发现能力和责任追究措施还不到位。

  三、如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内动力,树立“硬性约束”的思想观念。

  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国税党员干部要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必须狠抓学教活动。一是深入学习准则内容。要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人人学准则,个个谈准则,全面掌握准则的新内容、新要求,要突出重点强学强记,特别是要扎实学好准则中提出的十八条52个“不准”,它是坚决不能触及的高压线,做到熟记于心、了如指掌,在思想上树立“硬性约束”的思想观念。二是全面领会准则实质。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干部,规范的主要是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实质就是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让同志们真正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一切腐化腐败行为必将受到严厉惩罚,从而引导广大干部自觉为人民谋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三是通过不同形式督导检验学习成效。我们要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大事来抓,通过召开全体人员大会集中领学、聘请党校名师或大学教授举办讲座、撰写学习心得、闭卷测试、廉政准则知识竞赛等形式,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廉政准则实质,熟练掌握廉政准则的内容,切实把握廉政准则的精髓,提高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是非界限,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二)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带动力,实行“防微杜渐”的刚性管理。

  廉政准则约束的对象就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的作风正、形象好,就会带动一个单位风气的好转,赢得本单位党员干部的信任与拥护。“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我们国税各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讲大局、讲正气,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带头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争做忠于职守的表率,争做奉公守法的表率,争做勤俭节约的表率。新廉政准则不仅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还涉及思想、生活、家庭和社会交往等方方面面,看似管的都是从政小节、生活小事,其实不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节不保,最终可能导致大节失守。因此,我们国税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所谓的“小节”问题,严守“52个不准”,通过排查自己在思想认识上有哪些薄弱环节,排查所在岗位有哪些易发生腐败的风险点,排查所辖部门、工作有哪些易发生腐败行为的关键环节,排查本人所在岗位和单位有哪些制度漏洞需要弥补,防微杜渐,形成警醒,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从小处着眼,从细微处着手,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把廉政准则当做自己的人生底线,不迈违规违纪的第一步,不犯廉洁从政的第一错。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约束力,建立“便利管用”的配套制度。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党员干部自身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便利、管用、约束力强的配套制度,把廉政准则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教育目标,落实教育责任,规范教育内容,拓

  宽教育领域,丰富教育形式。一是抓好建章立制。制度建设是落实准则反腐倡廉的根本保证。要针对税务行政审批、税收优惠资格审查、税款核定、发票发售等关键环节、权力集中的热点岗位、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抓紧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性链条。把执行廉政准则与教育制度建设相结合、与监督制度建设相结合、与预防制度建设相结合、与惩治制度建设相结合,努力构建不想腐败、不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制度体系。二是科学配置权力。在领导班子和科室内部,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科学设置、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合理分工,属于相互制约的权力不能一人承担,防止暗箱操作,公权私用。明确权力运行制衡,对过于集中易生腐败的权项要合理分权,最大限度地限制随意行使权力、滥用权力。三是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是落实廉政准则,强化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我们必须紧紧扭住不放,特别是对重点领域、热点岗位、关键环节,要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深入排查科室室、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建立如影随形的风险防控机制,使身在这一岗位上的人既深知如何用好职权去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又懂得滥用职权风险很大,做到警钟自敲,洁身自爱,远离腐败。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强制力,制定“科学规范”的操作程序。

  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范围。一是做到监督形式多样化。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通过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巡视、明查暗访、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渠道的监督作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效能。特别要注重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认真组织初查初核,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做到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特别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把问题和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做到责任追究长效化。抓紧研究制定适合国税工作实际的廉政准则执行情况考评制度,完善廉政责任追究长效机制,特别是对那些不遵守廉政准则,顶风违纪的害群之马,要严查重处,从严惩戒;对那些对分管范围不管不问,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腐败问题的领导干部,也要追究责任,决不姑息,确保国税部门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实际效果取信于党,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