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购并的优势和方式

随着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出台,水电资源做为一种已经大规模使用的清洁能源再度受到投资者的关注。各大发电集团纷纷抢占优质的水电资源并分阶段开发,在今年召开的年中工作会议上,加快发展水电成为各发电集团的工作重点。华电集团云公民总经理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按照国家关于水电开发要求,把握发展节奏,科学扎实地推进水电项目发展,使公司水电装机超过1200万千瓦”的目标,并提出的“坚持优化结构、建并结合、内外拓展”的战略方针。在目前的政策形势下,水电能源再度成为投资者青睐的对象,并购水电资产已成为占领水电资源的捷径之一。  

一、 水电资产并购的优势  

(一)水电并购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和指导意见  

水电行业具有收益稳定、管理简单、可构筑融资平台的优势,同时,水电产业属于清洁能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的要求。随着国家对绿色经济的倡导,水电行业的前景被继续看好。近年来,电网企业也看好水电行业的光明前景,积极参与水电站的开发建设,持有大量优质资源的水电资产。随着国资委《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等政策相继出台,对电网企业职工持有发电企业股权的行为进行较为严格的规范:电网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电力调度人员、财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持有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已持有的应予以清退或转让,发电企业可优先回购。根据文件要求,电网企业所持有的水电股份应于近期内转让,做为发电企业可利用这一契机并购电站,提高发电装机容量。  

(二)水电资产并购有利于减少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  

   水电项目不论大小投入的人力、精力、技术力量都是一样多,都需要规划、选址、项目核准、施工准备、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需要业主人力资源、组织管理资源、技术资源、资金资源等各种资源综合协调配合。在电站建设中,电站项目核准和移民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和当地政府的配合,是最难控制的环节,如遇核准政策如土地预审、移民安置等政策的调整及当地移民的阻挠,很容易造成项目工程停滞,不能按期开工,甚至地方政府要求收回开发权等难以预见的结果,如从2003年就签订项目开发协议的XX电站至今仍未建成发电,2002年签订开发协议的XX电站的移民工作还未理顺。政策的变化及不可预见因素的增多造成水电工程从规划到建成时间难以估算,部分水电工程甚至中途被喊停,浪费了业主大量的资金和精力。而在水电建成后对其并购,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政策、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拥有手续齐全的电站资源。  

 (三)水电并购可优化流域调度更好的利用水资源  

福建省内的水电站大多分布在几条主要流域上,该流域内电站的主体各不相同,由于管理方式和利益主体的不同,电站各自为政,无法对水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也不利于防洪度汛统一调度。对处于同一流域的水电进行并购后,由于相互之间形成利益统一体,有利于成立梯级流域公司,实行流域梯级统一调度,充分利用水资源,提高各电站的发电效益,具体体现在:1、  可通过采取各种优化技术,合理分配水量、水头,提高电能质量,合理利用流域水资源,使梯级电站发电效益最大化。2、在整个公司内部建立统一的调度管理模式,实行机电设备统一安排检修、集中运行监控统一调度,实行规模化管理,有利于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运行管理人员,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3、有利于流域的安全防洪度汛。通过流域内梯级水库可实现统一调洪、分级拦蓄洪水、平均承担洪水的压力,使泄洪水量降到最低水平,单个水库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小。    

(四)水电并购有利于发挥电厂现有的人才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摸索实践,发电企业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发电机组在电站运营、检修管理等方面都拥有大量技术人才和丰富经验,在对外拓展检修运营业务,实行集约化管理上有较大优势。对所购并电站,省公司可组建区域运营专业公司,即在现有电站中抽调人员组成区域发电运营公司,接管所购并电厂的检修运营任务,实现真正的运营专业化管理。新组建的运营专业公司可借鉴国内先进的运营管理经验,创新管理体制,形成真正的专业化、集约化管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区域内实现“运、管、修”三者分离,形成运营专业化、检修专业化、资产管理专业化的大格局,通过深化专业分工,不断提高企业运作效率。这样既可解决老电厂冗员和冲劲不足的问题,又可培养锻炼一大批优秀的专业技术骨干,形成良性循环。  

(五)水电并购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发挥集约优势  

通过并购流域内的水电资产,成立流域公司,可以将系统内小、散电站整合成较大的流域公司,从人、财、物上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并购后企业可以通过内部资金调度,将某一电站的发电收入投资于另一电站的技改或扩机上,提高流域内电站的自动化水平,既发挥闲置资金效用又降低技改大修的资金成本;
可以将电站资产进行整合,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提高银行融资能力和对外投资能力,大大提升企业形象;
可以方便的采用财务处理方式合法避税,在对流域电站发电收入进行统一核算时进行税收筹划,通过利润调控部分电站可减免所得税,降低流域公司整体税负水平。如XX公司将流域内的电站进行并购整合后,对资金合理利用,提高了流域内机组的自动化水平,保证了安全生产。  

二、水电资产并购方式  

电站并购的优势显而易见,但并不是每个电站购并都能成功。电站重组购并应遵守三个原则:一是符合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要布点相对集中,可形成流域协同优势。二是价格要合理、物有所值,电站资产良好,具有优化的潜力。三是具有可控性,电站并购后要能够进行有效管理。在这个基础上,对并购方式的选择是电站并购策略至关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并购的成功及交易价格的高低。并购方式的选择除了符合法律规定外,主要取决于并购方企业的自身条件和目标电站的状况。目前,电站并购有四种常用的并购方式。  

 (一)直接购买方式。这种方式是指企业利用现有资金直接收购某一电站资产或股权,达到控制目的的并购方式,因此又称为现金购买方式。这种购买方式简单、直接,但价格风险大,企业往往要付出高于市价成本的代价才能达到控制目的。如果双方协调一致,达成共同利益目标,收购能很快完成;
如果双方意见分歧,买方将付出更高的代价,甚至有失败的危险。因此,直接购买方式一般用于并购资源较好的、对公司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电站,在并购这种电站时公司要保证拥有足够的资金。  

(二)合资兼并方式。是指投资企业通过资金、技术或其他资产与被兼并企业进行合资,达到控制被兼并企业股权的并购方式。通过合资控股方式实施兼并是目前企业最常用的并购方式之一。特点是可以以少量资金,达到控股兼并目的,从而降低并购成本和投资风险,实现预期目标。合资兼并方式一般适用于部分急于出售的电站及缺乏技术管理人才和经验的电站。  

(三)股权置换兼并方式。这种方式是指被兼并电站的业主在各地均有开发项目,为集中管理对部分距离较远的电站采用股权置换方式换取较近电站的股权。采用股权置换方式兼并电站可用较少的资金达到控制流域内电站的目的,同时可使较远地区及较难管理的电站项目价值得到体现。股权置换方式需由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对电站置换的股权比例进行友好协商。如安砂电厂宏力公司的部分股权就是通过与贡川、西门置换的取得的。  

(四)承担债务兼并方式。这种方式是指投资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务为条件而接受被投资企业资产的兼并方式。被兼并对象大多是虽然目前并不严重亏损或并非资不抵债,但资金链濒于断裂急需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的电站,或需要投入一定的的资金进行技改或扩机后才能取得较好效益的电站。  

  福建水电资源丰富,流域梯级开发已基本完成,各个流域上分布着不同投资主体不同类型的电站。经过多年的奋斗和积累,华电福建公司目前已在各个流域上都拥有较大装机的水电站,如果能对流域内其它重点电站进行有选择的并购,不仅能充分发挥人员技术优势,增加装机容量提高发电效益,还能改善产业结构和盈利结构,塑造绿色、环保的发电企业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