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抓好五个强化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我认为要抓好“五个强化”:  

1、强化思想教育。思想通,万事通。思想认识的到位是工作落实的基础,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教育,设置党风廉政教育课,使领导干部掌握了解责任制的具体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举办廉政主题演讲、编演反腐倡廉小品、展出廉政书画摄影作品、开展廉政知识有奖问答、勤政廉政典范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2、强化形成“合力”。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责任制,尤其是主要领导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带好班子,全面负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参谋。各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各自责任,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强化量化责任目标。落实责任制,目标量化是基础。因此,制定目标时,在责任分工上,要紧密结合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宜条则条,宜块则块,或者条块结合;
在责任形式上,要紧紧围绕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在责任分解中,要抓好静态责任和动态任务的分解,把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并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

  

4、强化责任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其目的是为了评价一个地方和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是责任制能否真正落实的重要一环,也是实施责任追究的基础。因此,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考核一定要客观、公正。

  

5、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和保障手段,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一是要正确理解责任追究的内涵。责任追究是指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问题(主要是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领导干部虽然不是当事人,没有直接参与,但负有领导责任的,就要受到追究。二是要明确政策界线。如果一个地方或部门发生了重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查清有关领导干部是否负有失职责任。如果负有失职责任,要分清是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还是重要领导责任。然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只有这样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