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_不同来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时税务处理不同

  问:资本公积的主要来源包括资本 (股本)溢价、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不同来源的资本公积在转增个人股本时有何不同的税务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第1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