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就是偶尔崇拜的对象】偶像崇拜英语作文

  “偶像”二字,在《新华字典》中的解释如下:“原指宗教或迷信的人敬奉的用泥、木头雕塑出来的各种神像,后泛指盲目崇拜的对象。”在我看来,偶像不仅仅如此。通过它,可以看出一个时代的特点。一个社会的走向,一个群体的各个层面,甚至于一个人的文化素养等等。
  这些日子,学校风靡青春美少女组合S.H.E。年纪大一些的人可能会问:“青春组合何许人也?”这也难怪。青春组合是台湾当今红演员,深得青少年的喜爱,一到上课,许多同学书中夹着青春组合的照片;一到下课,大家也多是谈论青春组合;甚至回宿舍,还得听青春组合的歌才能入睡……如果哪个同学不知晓青春组合S.H.E.那他可是“老土”了,快被时代“淘汰”了。看着同学们沉迷的样子,我多淡然一笑,不理会他们。
  其实,我是个很“前卫”的人(一同学曾如此评价过我,但究竟何谓“前卫”仍不太清楚,姑且一用吧!)。我以前追星也很疯狂。但我现在发觉,以前的我太幼稚了。可怜,我的同学们还没认识到这一点。呜呼,悲哉!
  我以前十分喜欢韩寒。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韩寒早已不再痴迷了。我只能说,时代铸就了惟我独尊,目空一切的韩寒。目前,我无法允许自己去迷恋一个区区韩寒了。
  三毛也是我曾经仰慕的对象。可我现在觉得三毛的文章总是在她自己的爱情故事里打转。用李敖的话说,就是“白虎星式的克夫,白云乡式的逃世,白血病式的国际路线,白开水式的泛滥感情,”尽管,李敖的嘴是“损”了点儿,但并不是夸大其词。最令我失望的是三毛不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她在《不死鸟》中有这样一段话:“我是没有选择做了暂时的不死鸟,虽然我的翅膀断了。我的羽毛脱了,我已经没有另一半可以比翼了。可那颗破碎成片片的心仍是父母的珍宝。再痛,再伤,只要他们不肯让我死去,我便不再有放弃他们的念头。”可当三毛在公寓里自杀时。她的双亲仍然健在。
  我也崇拜过许多明星,但现在不会盲目地“追星”了。在他们中间,有几个有着高尚的思想,有着深刻的内涵呢?许多港台明星,无非是俊男靓女在包装下“出炉”的表演秀。著名的词曲作家黄霈说过:“只要我愿意,只要您能唱歌,我就可以让你成为明星。”的确,“一夜成名”在演艺圈也时有发生。“小燕子”赵薇正是“幸运儿”。网络上也流传“小燕子”干过不怎么漂亮的事,做时装秀时竟穿上了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时的国旗。赵薇可是大学生呀!更何况许多演员还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呢?
  挑挑拣拣,目前在我心中的偶像还真是屈指可数了。我知道,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阅历的增多,他们会慢慢淡化,直至随风而去,而一些人也将成为我的新“偶像”。我以为,所谓“偶像”,只是“偶尔崇拜的对象”而已,终会被遗忘。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间万态,汇成一出戏。在这出戏中,许多人都戴着面具。盲目的崇拜只会显示自己的无知和浅薄。当然,有些成功人士在某些层面上,也可以成为偶像。但我们必须具有鲁迅先生所指的“拿来主义”精神。如果“以物役我”,那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前几年,中国足协“黑哨事件”委实让刚沉浸在中国足球的胜利喜悦中的球迷清醒了;香港明星层出不穷的“桃色新闻”“勾心斗角”也让明智的观众有一点儿认识了吧!但如此明智的人,毕竟是少数。所以,还有许多人摆脱不了“偶像”的魅力。
  我是一个“三心二意”的人。的确。要不怎会对自己的“偶像”如此不“从一而终”呢?但我宁愿保持清醒的洞察力,也不陷进自己的陷阱里。明代学者洪应明《菜根潭》中有言:“无风月花柳不成造化,无情欲嗜好无以成心体,只以我转物,不以物役我,则嗜欲莫非天机,尘情即是理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