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试运行方案专家审核意见书样本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核算的意见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人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因此,对于这部分在建工程试运行期间取得的收入,不作为收入确认,而是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