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纲要(下)]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7

  内部审计的定义贯穿在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准则中,我们提出的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其争论的焦点在于:上述定义和传统的内部审计定义有一定的差别,传统的定义强调内部审计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或者经营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价,经过多次研讨,多数意见认为传统的定义带有较强的政府审计色彩,不适合现代内部审计实务,应当提出新的定义,即:(1)内部审计不仅涵盖财务审计,而且更注重管理审计。因此,内部审计职能不仅要考虑传统的监督职能,更要强调通过评价来促进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效率效果的提高;(2)用“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来概括内部审计的对象是充分、适当的,这也是内部审计有别于独立审计及政府审计的重要特征;(3)借鉴ⅡA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同时充分考虑我国内部审计实务发展水平,应当接受ⅡA1993年实务准则中提出的监督评价职能,暂时不考虑 2001年最新实务准则提出的咨询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