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

  摘要:本文以200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为样本,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总体状况较差,公司规模和行业属性和上市地点是影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而资产负债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变量均未表现出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显著影响。
  关键词:社会责任 信息披露 影响因素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一直受到理论界的关注,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因果关系论的观点,“目标决定行为方式”,即有什么样的目标,就会采取与之相应的实现目标的行为方式。长期以来,长期以来,企业目标一直局限于“微观利益最大化”这一范围,因此,作为国际商业性语言的会计,它关心的自然也只是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利润情况、投资收益情况、投资风险情况等微观经济指标。在这一目标的驱使下,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却带来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生态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员工权益得不到保护、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资源稀缺性与人们欲望无穷性的矛盾越来越尖锐, 企业从事经济活动时,往往只顾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而不惜以破坏环境、牺牲社会整体利益为代价。这种种的问题表明我国迫切需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利益……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企业的微观利益目标遭到了人们的质疑,人们要求企业在追求微观利益的同时,也要注意其生产经营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从而,企业的目标也便实现了从单纯的微观利益目标向“局部利益”与“社会责任”双重目标的转移。在这一双重目标的指引下,传统的会计虽然可以继续发挥作用,但为了考察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情况,自70年代开始,在西方发达国家便兴起了有关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世界范围内,社会责任会计还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和摸索过程中。因此,企业和理论界对社会责任会计的研究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但是,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不容乐观。我国虽然并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等几十部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方面的法律,制定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但现有的社会责任方面的法规仍以环境管理法规为主,考虑的只是国家自身的信息需要,并且缺乏关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则、准则和指南,致使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往往缺少自愿披露的动机,披露的信息往往散落在报表注释,经营状况回顾以及公司治理部分,很少有企业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并且披露的内容也不全面,披露的模式不规范。因此,本文以深沪市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为研究对象,分析到底哪些因素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本文试用回归分析样本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与公司规模、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资产负债率之间的关系,以期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一)规范研究文献综述我国对社会责任会计及其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直至80年代末,学术界才对我国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少许研究。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推行SA8000,各种约束企业行为、规范产品社会质量的国际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必然会影响到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因此,社会责任会计与信息披露的研究才真正被重视。主要表现在会计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国内的研究成果,多数学者是从规范的角度来研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或者通过介绍国外社会责任会计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以期我国可以有所借鉴,为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体系提供理论支持。如杨亚娥、刘建红(2004)通过国际组织及欧美国家在近三十年间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和尝试,分析了我国社会责任会计的发展现状,从而提出建立健全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及提高披露水平的三点启示;阳秋林(2005)则系统地探讨了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和原则,并在国外披露模式的研究基础上,具体架构中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慎重地提出架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应以传统的三大会计报表为核心,即社会资产负债表、社会利润表和社会现金流量表。相比之下,有关的实证研究起步较晚。李建发(2002 )设计了一份有关我国企业环境报告的凋查问卷。结果表明,我国企业环境报告的现状显然不利于对企业履行环境受托责任进行社会监督,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阳秋林(2002)选取了五家公司,分析它们2000年的年报,分别从人力资源责任(工资水平和培训支出)、职工保障措施(养老金和工会经费的提取)、企业对社会贡献的调查分析(上缴所得税)和企业对社区贡献的调查分析(环保支出和公益捐赠)四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调查表明: 经营效益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要好于效益差的企业,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要好于私营企业。但总的来讲,目前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总体水平不高,各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黎精明(2004)选择了六家公司,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从其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抽取出社会责任信息,从披露形式和披露工具两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公司可以通过网站、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形式披露会计基础型和非会计基础型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结论指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是:理论上急需,实务上空白。
  (二)实证研究文献综述陈玉清(2005)选取了907家上市公司,通过建立上市公司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的社会责任贡献的指标体系,揭示了我国所有上市公司的真实社会贡献,并实证分析了市场对这一信息的反应。结论表明:现阶段这一信息与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的相关性不强,但是不同行业之间的价值相关性迥异。刘长翠(2006)选取了171家上市公司,使用社会贡献率指标分析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及资产负债率之间的关系,表明上市公司对这会责任考虑较少,并且持消极态度。沈洪涛(2007)年选取了石化塑胶业的上市公司进行实证分析,得出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水平低,并且盈利能力好,规模大的公司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姚海鑫(2008)以 2005 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数据样本,运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研究了企业社会责任与股东财富的关系,发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满足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有利于增加股东财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王建明(2008)选取2006年A股上市公司采用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分析环境信息披露与行业差异和外部制度的关系,得出行业间披露社会责任的信息差异较大,并且与制度压力相关。
  总的来看,我国许多会计学者已经展开了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但由于没有得到政府的支持,目前仅限于介绍国外社会责任会计和我国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必要性分析及一些简单的设想,没有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仅有的少量的实证研究也存在很多不足。如阳秋林和黎精明的实证研究仅是举例分析解释,样本量偏少,故不能说明证券市场的整体情况,也不能进行不同公司间的比较,(陈玉清,2005)。陈玉清的实证研究选择的样本数较多、同时设计了社会贡献的指标体系,弥补了前两位学者的不足 但只对一个假设进行研究,即社会责任信息与股价线形正相关。考虑到社会责任信息是反映上市公司全部股东对社会的贡献,而股价只反映上市公司流通股的价值,两者所包含的范围不同,所以研究结论的可信度值得商榷。为此,本文拟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框架下,通过设计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研究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的的影响因素。
  三、研究设计
  ( 一 )样本选择 本文选取 2008年深沪市 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并对这些公司执行如下筛选程序:(1) 考虑到极端值对统计结果的不利影响,剔除了 ST、PT公司。(2)考虑到金融保险行业财务报表的特殊性,剔除了金融保险行业的上市公司。(3)剔除其他研究数据不全的上市公司。通过以上筛选最终获得1291个研究样本。财务数据来源于 CSMAR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库以及WIND数据库,所有样本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数据是根据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年报手工收集。
  ( 二 )研究假设 (1)公司规模。Foster 1986在有关公司披露政策差异的研究中发现显著性是公司规模 。规模大的公司会披露更多的信息,较大的公司很可能比小公司受到更多的公众关注,小公司也可能不需要通过年报或者其他正规渠道来同股东沟通有关其社会责任信息,由于大公司具备更多可用资源,因此很可能大公司从事并报告更多的社会责任事业。因此,本文的假设是:
  假设1: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公司规模正相关
  (2)资产负债率。公司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应该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希望资产负债率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足够的能力保证贷款的安全,债权人的利益能得到保护,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话,自身会有较大的还债压力,可能也没有精力来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因此,本文要求证的假设是:
  假设2: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资产负债率存负相关
  (3)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能够表明一个公司的成长能力,如果公司有良好的成长前景,就有可能对社会贡献更大。因此,本文要求证的假设是:
  假设3: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营业收入增长率正相关
  (4)所属行业。行业特性是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不同的行业所面对的内部竞争和外部压力不同,所以每个行业均会形成特有的社会责任。不同的公司,尤其是不同行业的公司会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或者即使是同样的相关利益者对不同行业的公司也会有不同的利益诉求。由此看来,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应该注意企业的所属行业,因此,本文求证的假设是:
  假设4: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所属行业相关
  (5)上市地点。上市地点,也是影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由于不同的上市地点对上市公司的要求不同、监管不同,所以也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差异。因此本文要求证的假设是:
  假设5: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与上市相关
  ( 三 )变量定义(1)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SDI)。本文采用foster1986在自愿性信息披露研究中常用的“内容分析法 ”,参照 Ernst & Ernst以及 Ingram(1978)的分类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将样本公司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分为五大类: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使用情况、产品或服务的性能与安全、对社会的贡献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其中环境保护是指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等活动的披露,人力资源类是指有关员工健康和安全以及员工培训等活动的披露,产品或服务是指产品安全和促进消费者权益等活动的披露,社区贡献是指捐赠现金或产品、为社区提供服务或鼓励员工参与社区等活动的披露,利益者相关者类是指有关兼顾股东、客户供应商、债权人等相关利益者利益等活动的披露。同时将样本公司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方式分为 “货币化信息”、“非货币化信息”以及 “无信息”三种,给货币化信息赋值1,非货币化信息赋值1,无信息赋值0,五类信息的权重相同。由此得出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取值范围在0和10之间(表1)。(2)其他研究变量。本研究中,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解释变量包括: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同时将公司上市交易地点和公司所处行业作为控制变量。1291个样本共涉及12个行业,制造业,采掘业,传播文化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贸易,社会服务业,信息技术业,综合类(表2)。
  ( 四 )模型构建 根据研究变量,进行模型建立:
  四、实证结果分析
  ( 一 )描述性统计 从(表3)可以看出,样本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均值为3.455,说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总体不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最大值为9,最小值为1,说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在企业间差异很大,而且在1291个企业中,披露最多内容的企业披露指数也没有达到10,说明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令人担忧,或者是披露内容不全面,或者是披露不充分。
  ( 二 )相关性分析 首先本文对研究变量的相关关系进行检验,结果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公司规模和行业与社会责会计信息披露指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而上市地点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资产负债率与公司与社会责会计信息披露指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
  ( 三 )回归分析利用Eviews 5.0,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各个解释变量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以便消除多重共线性,最终回归结果如(表4)和(表5)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能力有限,说明还有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因素有待探寻。从(表4)可以看出,公司规模(SIZE)的参数估计值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水平会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加而显著提高。假设1得到了支持。公司的上市地点(LIST)的回归系数为负,而且在1%的水平下显著,说明在深交所上市更倾向于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所以假设5得到支持。对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回归结果表明,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业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这几个行业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披露社会责任,而其他几个行业未通过检验。说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行业有关,假设4得到支持。而公司的资产负债率(LAR)回归系数为正,并且不显著,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越高,越容易履行社会责任,与假设相反。假设2没有得到支持。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TH)回归系数为负,说明营业收入增长率越高,越不容易履行社会责任,并且未通过检验,与假设相反。假设3没有得到支持。
  五、结论与建议
  ( 一 )结论 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和公司规模、行业属性、资产负债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上市地点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对于我国上市公司而言,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总体水平较低,公司规模大的上市公司会披露更多的公司社会责任信息。大公司为了在社会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会乐意积极披露公司社会责任信息。公司规模是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水平的重要因素。行业属性和公司上市地点也是影响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的重要因素。如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显著影响。而资产负债率和营业收入增长率均未表现出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显著影响。表明企业为追求利润,会导致承担社会责任减少。
  ( 二 )建议 本文的研究有两点局限,首先本文只选取上市公司一年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有可能影响研究结论的普遍意义。其次是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没有考虑外部制度的压力和企业的性质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同时没有考虑上市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公司网站披露的内容。本文虽然把行业作为一个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作为控制变量,但没有区分重污染企业是否披露更多的社会责任,所以以后再研究中要增大样本并且增加变量进行研究,并考虑社会责任报告和公司网站披露的社会责任的内容以及重污染行业的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我国尚处于尝试和摸索阶段,为了尽快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社会责任感,本文提出建议如下:(1)鼓励上市公司披露更多的包括社会责任信息内的信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企业的自愿信息披露程度可以暗示一国证券市场的发达程度,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程度又会反映出一国企业与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和谐程度。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一方面会增强企业的公众形象,另一方面也会形成众多利益相关者监管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外界监管机制,有利于社会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2)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社会责任敏感”行业的立法监管,例如采掘、制造业中的化工、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由于不同行业企业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不同,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的要求也会有差异,因此,社会责任意识较强并且愿意与外界进行沟通的企业就会利用年报等形式进行信息披露,而社会责任不强的企业就会侵占社会资源、破坏环境,这时就需要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管理和规制。(3)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类似“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引”的规范。这样的指引会给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行为提供一定的可操作性指导和可行的建议。在以后的研究中还要考虑公司的性质以及外部制度压力、以及重污染行业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同时还要增加样本容量,比较各年的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的差异。并且还要关注企业在网站和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这样就能比较综合的反映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水平。
  
  *本文受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来自辽宁上市公司的一组数据” (项目编号:2009B084)资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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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聂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