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确认及会计处理之我见】乡村振兴战略之我见

  世界各国对高科技企业研发费用的确认有以下三种方法:   (一)全额费用化。这是我国和大多数国家目前都采用的一种做法。我国会计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人当期损益。这种处理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可以让企业及时收回投资,但也存在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