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业务的所得税调整]股权交易所得税

  一、对外投资时的所得税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投资准则的规定,用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其人账价值不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已到期但尚未支付的利息。而税法上确认对外投资成本时不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已到期但尚未支付的利息”。由此形成的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在用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会计上按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对外投资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