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 基础课教学实效性现状的调查与反思*:2018版思修课后答案

  在历史、自然等因素的影响下,民族地区高职院校不可避免地受到了经济基础、教育观念等条件的制约,呈现出教学观念相对陈旧、教学方式较为单教学手段相对落后的现实状况。同时,在民族地区高职院校中,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占了相当高的比重,这些学生有着自己的传统文化和身心特点,作为教学对象有其特殊性。因此,民族地区高职院校不能完全照搬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下简称课程)教学实效性模式,必须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适应教学条件需要,符合教学对象特点,具有自身教学特色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模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切实促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为此,笔者以湖南省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为样本院校,针对课程教学实效性展开调查研究,以期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探寻到解决症结的之良方。
  一关于现状的调查
  1课程的教师队伍基本素质较好,受到学生肯定
  根据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情况显示,既使是在经济条件较为落后的民族地区的高职院校里,从事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队伍,整体上基本素质较好,业务水平、政治素质、教学态度受到学生肯定。当问及课程教师的业务水平如何时,29%的学生认为老师业务水平很高,41%认为较有水平,21%认为还可以;当问及课程教师的政治素质如何时,42%的学生认为课程教师政治素质优秀,40%认为较优秀;而对于老师的教学态度,学生们也是给予广泛认可,有46%的学生认为课程教学老师教学态度非常认真,41%的学生认为较认真。
  2课程的教学内容基本适合学生要求
  在调查问卷中,我们问及学生“您认为课程教学的内容适合您的要求吗?”有75%的学生认为课程教学内容适合要求和较适合。有77%的学生认为大多数章节对自己有所帮助和启迪。有87%的学生认为学校目前的课程教学对自身思想政治水平提高很有帮助和较有帮助,有88%的学生认为该课程对加强自身法律素质培养很有帮助和较有帮助,同样有88%的学生认为该课程对自身道德修养很有帮助和较有帮助。在问及“您认为在高职院校里开设课程有意义吗?”有45%的学生认为很有意义,43%的学生认为较有意义。
  3学生期待教学方法多样化创新
  在关于教学方法的调查中,通过听课、访谈等形式的调查,发现大多数教师采用的是课堂讲授为主,多媒体演示为辅,每期一到两次的实践课的教学模式。而在对于学生的问卷调查中,有51%的学生认为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方法更适合该课程教学,另有32%的学生选择了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在问及“您认为哪些教学手段更适合课程教学”时,有34%的学生认为讨论式更适合该课程的教学,30%的学生认为教师启发式更适合,还有25%的学生倾向于实践式教学,另有23%的学生选择了案例式教学。当问及多媒体教学对本课程是否有必要时,85%的学生认为很有必要和较有必要。
  4考核方式较为单一
  根据对课程的考核方式的调查,发现该课程通常采用的考核方式是以闭卷考试为主,平时成绩为辅。而问及学生“您认为课程采取什么考核方法更好”时,选择开卷考试的占57%,选择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平时表现为主作为该课程考核方式的占17%,只有8%的学生选择闭卷考试和写文章的考核方法。虽然不排除学生存在畏难的学习心理,但面对学生的期待,实践中的该课程考核方式确实显得较为单一。
  5教学水平仍需不断提高
  在问卷调查中,我们问及学生“您认为学校目前的课程教学的效果如何?”有18%的学生认为课程教学效果很好,38%的学生认为效果较好,27%的学生认为效果一般,还有17%的学生认为效果不是很好或是没有吸引力。这个调查结果不容乐观,说明有近50%的学生认为实践中的课程的教学效果一般,没有吸引力或不是很好。在实际听课和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任课教师对教学实效也不满意,认为自己备课细致,讲授认真,案例充分,学生的表现仍然差强人意。
  二对于现状的反思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优秀的师资是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的第一要素。在针对学生的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课程的教师队伍基本素质较好,受到了学生的普遍肯定。另根据调查统计,该校担任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教师共16名,其中具有副高职称的教师6名,占37%,讲师7名,占43.8%,助讲3人,占18.7%,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6人,占37%,数据显示,教师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等都较为合理。但要看到,与课程教学的实践要求相比,与发达地区高职院校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如副高职称中,副教授只有两名,其余4名均为中专系列的高级讲师,教授更是空白,不少教师仍然是在吃“老本”。同时,根据对课程教学实效性的问卷调查,教学效果并不乐观,这种现实状况,使得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刻不容缓。最主要的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本身,教学内容丰富,涵盖了思想政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等诸多理论性知识,对任课教师的专业理论、学识水平天然存在着较高要求。同时,该课程面向大学生承担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的教育引导职责,责任重大,针对性强、时代感强,教师必须加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与时俱进,丰富更新相关知识体系,贴近学生,深入社会,紧跟实践,牢牢掌握“第一手”素材,方能在课程教学中得心应手,适应动态发展的教学实践需要。
  2拓展丰富教学内容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呈现出主导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特点,这也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持主导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坚定一贯地坚持主导性;另一方面,要在坚持主导性的前提下提倡多样性,不断拓展丰富教学内容,避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教条化”和“抽象化”,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落到实处。如在爱国主义的教学中,可以拓展丰富自然地理、人文历史、民族文化等知识,使爱国主义有根有源、言之有物。还可以充分挖掘本少数民族中爱国主义资源,增进亲近感,促使情由心生。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教学中,可以拓展丰富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使学生在了解自身,认识社会的基础上,自觉学会在公共生活中与人和谐相处。教学内容就好比各种食材,只有选材得当、食材精美,才能让学生在享受视听盛宴的同时,潜移默化、润物无声。
  3多样化创新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方式与手段的总称,既包括教师教的方法,也包括学生学的方法,本身就是一个丰富的、多样化的系统。在问卷调查中,有51%的学生认为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方法更适合该课程教学,另有32%的学生选择了学生为主教师为辅。而在教学手段的调查中,34%的学生选择了讨论式,30%的学生选择教师启发式,还有25%的学生倾向于实践式教学,23%的学生选择了案例式教学。显然作为教育对象的大学生,不再乐意接受传统的“填鸭”或是“满堂灌”,而是更希望突出自我的主体地位,期待课堂教学的积极参与,喜欢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这种现状,符合现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也是对新时期民族地区高职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老师提出了新的要求。
  4改进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的考核是促进教师教、学生学,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主要方法。只有选择正确的考核方式,才能反映实际,实现目标,完成任务。传统的考核拘泥于书本知识和内容的记忆与复述,对于形成的思想品德和价值观视而不见,并不是衡量学生德育优劣的好方法。更严重的是,学生可能为应付这样的考试而采取相应的“高效”的学习方法,重知识轻能力,重考试轻践行,与德育课程教学的目的背道而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主要是解决学生的思想观念问题,必须将学生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一些内隐的素质发展作为评价学生的重要依据,应该考虑过程性评价,重视质性评价,突出表现性评价,积极探索多元化评价。如何对学生的德育考核评价更全面、更客观,这是相关教育者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课题。
  无论是在问卷调查中,还是在实践教学中,我们都发现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缺乏的问题。作为教育者,“教人先教己”,每一个相关教育者都必须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不断促进该课程的教学研究,切实提升本课程的教学实效性。尤其是在民族地区高职院校,面对种种特殊因素,如教学条件相对较差(如多媒体教学课只占到总课时的19.3%,),少数民族学生众多(本次调查对象中,少数民族学生占82%),教学资源倾向于专业课等等。我们更应该深入思考,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出适应教学条件需要,符合教学对象特点,具有自身教学特色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效性模式,维护好少数民族学生权益,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升级,对劳动力的要求也日渐提高,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民族地区高职院校理应顺应发展趋势,充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将更多的新生劳动力有效转化为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复合型实用型技能人才,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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