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检察机关直接参与行业基建工程廉政监督可行性的探讨

    基建工程领域为当前我国职务犯罪和腐败行为的高发区,“工程建设上马,干部中箭落马”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不但造成工程质量下降,还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近年来,随着烟草行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行业内不少企业都相继开展了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工程,不但资金投入大,还涉及到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标评标、项目变更、物资采购、合同履约、资金使用等多个环节、多个领域,给企业实施有效监督带来严峻挑战和考验。如何抓好工程监督?笔者认为,由检察机关直接参与行业基建工程廉政监督是一个值得探索的方向。

检察机关直接参与行业基建工程廉政监督的积极作用

    加强重大工程项目廉政监督,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细节。邀请地方检察机关参与到工程廉政监督中来,其可行性和作用可以概括为:一是能够改变长期以来行业自我监督的单一形式和弊端,进一步丰富、深化监督形式、内容。二是能够提高监督的法律性、威慑性和权威性。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打击职务犯罪和腐败行为的重要部门,具有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具有监督的威慑力。三是能够改变以往对施工、监理等方约束不够、监督不力的局面。检察机关以《工程廉政责任协议书》为准绳,可以对施工、监理等方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增强了监督的灵活性与现实性。四是能够进一步强化监督的时效性、针对性。检察机关的直接介入有利于从源头、苗头上防止工程职务犯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五是能够形成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与地方检察机关携手强化工程廉政监督的新机制,实现多管齐下,共同预防工程职务犯罪和腐败行为的工作新格局。

检察机关直接参与行业基建工程廉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在工程招投标上,检察机关全过程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对参加竞标施工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审核;
对招投标各项流程、细节提出意见、建议;
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制止和更正。招投标的最终结果必须得到检察机关的签字确认。在工程开工建设前,检察机关与建设、施工三方主要负责人共同签订《工程廉政责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明确三方在工程廉政方面的权力和义务,并把《协议》作为《工程合同》副本,赋予与《工程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工程施工建设期间,检察机关随时对各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此外,检察机关要对各方面人员进行廉政宣传教育,督促各方遵守各项规定,并提供相关法律帮助。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