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广场管理方案

为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市民广场健身、娱乐等功能,让居民满意。特制订市民广场管理方案如下:  

1、环境卫生管理  

责任单位:村建服务中心环卫队  

管理要求:  

1)维护时间为18:30-夜23:00时,实施循环维护。上午8.00-18.30巡视维护。  

2)保持广场内地面洁净,无纸屑、无瓜皮果壳、无白色垃圾、无烟蒂、建筑设施无污迹。  

2、绿化管理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站  

管理要求:  

1)加强绿化管理,保持苗木生长旺盛,美观。  

2)爱护绿化,无人损坏,如有损坏及时补栽。  

3)保持绿化区域内无杂草、杂物等。  

3、文体活动区域划分  

责任单位:镇文体中心  

管理要求:根据广场设施,分布及功能,合理划分活动区域;
长廊为太极拳(剑)活动区;
广场为健身舞活动区;
健身路径区域为健身锻炼区。  

4、器材设备管理:  

责任单位:村建科、文体中心  

管理要求:  

1)村建科负责电器及线路的维护、如有损坏及时更新,确保安全运行;
供电时间为18:30-23:00,负责其它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石凳、果壳箱、雕塑等)。
  

2)文体中心负责健身器材的保养与维护,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安全运行、使用。  

5、交通工具(车辆)管理  

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中队  

管理要求:所有车辆必须按类别在指定地点停放、确保西贝大道两侧及广场入口处无车辆停放。  

1)汽车停放于广场内停车场。(如停满应引导停放于广场北路向东一侧,按序停放)。  

2)摩托车停放于广场西路南西侧,按序停放;
电动车、自行车停放于广场西路南东侧,按序停放。
  

所有车辆不得进入广场活动区域内。  

6、摊点管理:  

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城管中队、卫生服务中心、居委会。  

管理要求:  

1)所有摊点在广场北路划定区域内经营并交纳相关环卫费用。  

2)监督摊点业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乱抛、乱放。  

3)监督摊点业主注意食品卫生、确保无卫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