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导向审计的新发展及其启示】 风险导向审计

  安然事件之后,“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所推崇和采用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遭到广泛质疑,国际审计和保证准则委员会对原来的审计风险准则作了重要修订,并于2003年10月发布了三个新国际审计准则:(1)第315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2)第330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3)第500号(经修改)《审计证据》,并要求从2004年12月 15日开始执行新的审计准则。除了以上三个准则外已经或正在对其他准则作相应修订。与以前的准则相比,新准则发生了不少实质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