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爸妈告上“法庭”|在特别法庭上,墨墨告了谁

  “现在我宣布,就孙建晓关于状告父母强迫其上兴趣班的事进行公开审理。请原告陈述你的诉讼理由。”法官爷爷戴着我给他做的纸帽子,右手拿着拖鞋往桌子上一拍,“法庭现在正式公审!”
  看到爷爷那滑稽的样子,我差点笑出了声,但我还是装作受了莫大的委屈似的陈述自己的“遭遇”――
  “作为一名小学生,在校学习已经够累了,可是被告却以不容置疑的姿态让我参加舞蹈、书法等特长班。被告应该明白,玩是孩子的天性,让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整天忙碌不停地学习学习再学习,让本来对舞蹈、书法、英语还有一点兴趣的我开始对这些了无兴趣。我请求法官大人下令禁止被告剥夺我的周末时间,还我自由!”
  妈妈听完我的陈述后,激动地说:“对于原告称‘剥夺’了她的周末时间,我不敢苟同。原告在周末其实有许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换一种思维想想,学舞蹈、书法其实也是玩的过程。”
  “考虑到被告人――妈妈忙于工作和家务,非常辛苦,建议你也去学习英语,玩一玩……”我忙接过妈妈的话茬,将她一军。
  “你……”妈妈被我辩驳得哑口无言。
   “书法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精髓的一部分,学好书法的意义自然不必明说。作为原告的父亲,我的字写得不好,但我希望我的女儿能有所超越,成为一名书法家。”爸爸忙为妈妈解围。
   “成为书法家是你的梦想,但你不能将你的愿望强加在我的身上吧?”我据理力争。
   “那你喜欢什么?想学什么?别告诉我你只想玩。”妈妈有些着急地对我说。
   “我喜欢画画,我想成为一名画家!”
   “画家也不错,最近听说张大千的一幅画拍出了亿元的天价。”爸爸似乎妥协了。
   “希望被告不要单纯以金钱来衡量艺术,更不要因为想让被告成名而加重原告负担……被告应听取原告意见,让原告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自己喜欢的兴趣班,从而打造和谐美满的家庭。我宣布,本次开庭到此结束!”爷爷一锤定音。
   “耶!”我终于告赢了爸爸妈妈!
  (指导老师:胡凡良)
   名师点评:文章从标题开始便引人入胜,把爸妈告上法庭,多么新鲜的事!读者迫不及待地读下去。才知道是家庭法院,讨论家庭事宜。这一件妙趣横生的事情在“原告”、“被告”以及“法官”的对话下显得更加幽默有趣,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小学生针对特长班的个性想法。总而言之,这篇文章非常生动,非常有趣,非常有意义!
  (点评老师:张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