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权利 社会经济演化研究中三大共识的再审视

  摘 要:社会经济的动态过程呈现出了显著的演化特征,传统上人们认为,这一演化过程是拉马克主义式的,受到了意向性的支配,并且是以不同于生物演化的遗传机制传承的。本文审视了这三大共识依存的推断逻辑后发现:“社会经济演化是拉马克主义式的”论断的推演逻辑犯了忽略前提的错误;“意向性支配着社会经济演化”论断的推演中存有未考虑到的逻辑分支;“社会经济演化以不同于生物演化的遗传机制传承”论断则属认识狭窄,将细节层面的差异扩大到了机制层面。它们均是社会经济演化研究应予放弃的教条。
  关键词:社会经济演化;拉马克主义;意向性;学习与模仿
  中图分类号:F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2)03010406
  一、导 言
  19世纪中后期以来,许多学者认识到,社会经济的动态过程呈现出了与生物演化(进化)相似的特征\[1\](P65)\[2\](P115-116)\[3\](P3),他们因此也称社会经济的动态过程为社会经济演化,还提出了构建社会经济演化理论的任务\[4\](P373-397)\[5\](P18-19),并提出了累积因果循环说\[4\](P373-397)、创新推动的非均衡演进说\[6\](P73-74)、遗传结构主义的制度变迁说\[7\](P15,99)\[8\](P7-8)\[9\](P46)、演化理性的自发秩序说\[10\](P211-221)\[11\](P44-63)、基于关联反馈的路径依赖说\[12\](P331-337)\[13\](P116-131)等社会经济演化学说,但直至当前,规范化的、具有理论说服力和解释力的社会经济演化理论尚未构建出来\[14\](P8)。
  演化广泛地存在于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命现象、经济与社会现象之中,但科学研究至今仍未构建出一般演化理论,为诸领域中的演化分析提供理论指导。生物演化研究由于可获得大量的古生物化石作实证,加之分子生物学的发展揭示了生物遗传的微观实现机制,因此,率先构建起了相对系统与完善的学科层级的演化理论——综合了达尔文进化论和孟德尔遗传学说的新达尔文主义,这一理论也成为了相关演化研究借鉴与比较的对象。社会经济学者如哈耶克、诺斯、纳尔逊和温特等,生物学者如赫胥黎、梅达沃、多布然斯基等,以及哲学家如波普尔等,均对生物演化与社会经济演化作了比较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在总体上得出了社会经济演化与生物演化间存在广泛而深刻的机制差异的结论。例如,赫胥黎认为文化演化是一个和生物演化极为不同的过程,有自己的规律、机制和模式,不能单纯从生物学基础上加以解释\[15\](转引自\[18\](P23))。波普尔也认为“文化演化通过另一些方式继续着遗传演化的过程”\[16\](P48)。哈耶克、诺斯、纳尔逊和温特则明确地断言,经济演化是拉马克主义的\[17\](P15)\[18\](P24-25)、意向性支配着经济演化\[9\](前言)、经济演化难于贴切类比生物演化中基因突变和性别重组机制\[9\](P61)。的确,社会经济演化是由有意识的人参与的,而长久以来我们总试图把“人”置于一种宇宙中特殊的地位上,这当然会潜在地指引学者们刻意地找寻社会经济演化与生物演化的差异,以及将一些细节层面的差异放大到机制层面。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指出,人类认知的发展已使我们认识到,人,包括人类的意识,并不是游离于自然规律之外的特殊事物①。这启示我们,生物演化与由有意识的人参与的社会经济演化的同一性应是相当广泛的②。而且,在认知逻辑上,生物演化与社会经济演化作为在现象特征上呈现出了广泛同一性的两种子类演化现象,应能在本质上作同一性的理解。虽然以上两点尚不足以推断出社会经济演化与生物演化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审视那些将社会经济演化与生物演化严格区隔开来的诸观点还是必要的。特别是,那些将社会经济演化与生物演化严格区隔开来的观点多由一些著名学者提出、宣扬及反复强调,它们已为社会经济演化研究设定了禁区。但如果这些观点存有差误,就会成为社会经济演化研究发展的沉重理论包袱,阻碍我们对社会经济演化机制的深入理解。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月第12卷第3期 雷国雄:社会经济演化研究中三大共识的再审视 二、社会经济演化是拉马克主义式的吗?
  生物演化学说中有拉马克主义③(Lamarckism)和达尔文主义(Darwinism)两大理论传统。拉马克主义认为生物具有很大的可塑性,环境发生变化时生物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异,以适应新的环境条件,并且获得的性状能够通过生殖细胞直接传递给后代。达尔文主义则认为生物会发生自然的变异,在生存竞争中,有利的变异将较多地保存下来,有害的变异则被淘汰。从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前期,生物演化学说一直围绕生物演化到底是拉马克主义式的还是达尔文主义式的展开争论。直到奥古斯特?魏斯曼明确地证明了拉马克主义的“获得性遗传”不可能成立,以及结合达尔文主义与孟德尔遗传学说,并以分子生物学为基础的新达尔文主义提出后,相关的争论才趋于平息④。达尔文主义胜利的结果之一就是强化了对生物特性之先天与后天的区分:能够经由生物性机制遗传的生物特性是先天的,反之则是后天的。这随即就导出了一条判定拉马克主义的延伸标准:凡是探讨那些在达尔文主义看来的后天性生物特性的遗传问题的学说,就是拉马克主义的。
  哈耶克在这一判定标准上作出了社会经济演化是拉马克主义式的判断。他说:“生物进化论现在已排除了后天获得特征的遗传,但是所有的文化发展都是建立在这种遗传上,即那些以指导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为表现形式的特征,它们并不是个人固有的,而是在学习中掌握的。按现在的生物学讨论所采用的说法,文化进化是在模拟拉马克主义。”\[18\](P48)纳尔逊和温特宣称他们是毫无羞愧的拉马克主义者时也说,他们所构建的经济演化理论“考虑了获得特性的‘遗传’”\[17\](P15)。
  但哈耶克等人并未意识到,将生物演化研究中的拉马克主义延伸判定标准沿用到非生物演化研究领域已在逻辑上犯了忽略前提的错误,这一错误在完整的命题表述形式下即可呈现出来:社会经济演化中传递的均是在达尔文主义生物演化学说看来的后天性事物。具体地说,在我们研究社会经济演化如制度的演化时,我们并不能断然地说制度对制度的演化而言是后天的,因为在逻辑上,在我们所构建的制度演化学说中,应该另有一个先天与后天的区分,而不是援引其他理论中的区分。   并且,更有可能的是,先天与后天的区分对社会经济演化而言,是不完全的。在社会经济演化中,文化、习俗与制度接受不断变化着的社会经济环境的选择,进而经由学习与模仿在社会中向后传递,是社会经济演化中的先天性事象;而隐默性知识却不能通过学习与模仿在社会中传递,是后天性事象。除此之外,还存在着那些基于人的生物性的知识,即固化在基因中的知识,它们在生物演化理论看来是先天的,但在社会经济演化惯常的数百年乃至数千年的视域上可以认为既没有新元素加入进来,也没有元素被淘汰出局,是给定的。比照生物演化学说中作出先天与后天区分的思维,应称为先先天(Antenature)的。
  哈耶克认为,一切演化,无论是文化的还是生物的,都是对不可预见的事情、无法预知的环境变化不断适应的过程\[18\](P24)。按照这一理念,我们应能构建起人的知识演化模型,其中的人以其生物性知识、社会性知识和个人知识不断地适应着不可预见的事情、无法预知的环境变化。的确,在高效地适应自然环境,如温度、湿度、气压、光照、营养供给等方面,人类还主导性地依靠着那些固化在基因中的知识。例如,我国西藏地区的居民有一种调节体内红细胞数量的基因,因此适应于该地区稀薄的空气。现代人类也常用技术手段来应对这些问题,如安装供氧设备、使用空调、药物等,但这些手段的效率根本不能与那些生物性机制的效率相比拟。而在机敏地适应社会经济环境方面,人类则主导性地依靠着手口相传的文化、习俗与制度⑤。在这样的人的知识演化模型中将只有区间:经由人的生物性传承的知识区间、经由人的社会性传承的知识区间和仅在个体内部传承的知识区间,而无需作出先天与后天的区分。当然,在逻辑上我们并不能在该人类知识演化模型基础上断言,由于经由人的生物性传承的知识区间是达尔文主义演化的,同一模型中经由人的社会性传承的知识区间也应是达尔文主义演化的,但我们可断言,研究者并不能根据社会经济演化所分析的是在生物演化理论看来的后天性事物,就确定无疑地宣称社会经济演化是拉马克主义式的。
  三、意向性支配着社会经济演化吗?
  彭罗斯指出,协商行为和计算行为是人的行动在经济领域的特征,意向性是不能在经济理论中排除掉的\[19\](P804-819)。这一无可辩驳的观点当然潜在地支配了学者们对于社会经济演化的研究。赫什莱佛提出,人能有意识地进行优化——或者我们常常认为人是这样的——而对除了少数高等生物的其他生物,选择与战略仅仅是隐喻的,这是要构建的经济演化理论与社会生物学的一个明显差异\[20\](P1-52)。阿尔奇安构建了一个依赖于机遇而不是最大化理性的经济变迁模型,但他却在同一模型中自相矛盾地提出,人类的适应性行为——模仿与试错搜索——是有意识地进行的\[10\](P211-221)。诺斯认为,经济演化中的选择机制不同于生物演化论中的优胜劣汰,是由人们对最终结果的信念支配的,参与者的意向性是人类演化变迁的关键\[9\](前言)。纳尔逊和温特则提出,经济变迁中存在两种选择:一是对企业的选择,是达尔文意义上的被动选择;二是适应性学习,是一种反映企业意图的选择,是意向性的主动选择\[17\](P14-15)。社会经济动态自然是由具有意向性的人类活动推动的,模拟这一动态过程的社会经济演化理论当然不能排除人的意向性,但这并不足以使我们如诺斯那样断言,“参与者的意向性是人类演化变迁的关键”。
  在理论上,动态过程可以分为数种类别,演化只是其中的一种。社会经济处于动态过程之中,我们识别出这一动态过程具有显著的演化特征,并将其称为社会经济演化,但我们并不能断言,这一动态过程是纯粹的演化过程。社会经济动态中也存在着大量非演化的变化,它应是一种由非演化与演化杂合成的复杂现象。同样,人类的行为也是杂合性的,兼有理性行为与非理性行为。因此,我们在逻辑上就不能断言,由具有意向性的人类活动推动的社会经济动态中的演化过程是由意向性支配的,因为存在着如下的逻辑可能:人类的意向性行为推动形成社会经济的非演化性动态变化,而人的非意向性行为推动形成社会经济的演化。
  事实上,意向性行为并不能将一般生物与人区别开来。生物也有意向性行为:蜜蜂会循着花香采蜜,雏鸟会喳喳鸣叫争取食物,狗会摇尾巴招惹人的喜爱。但生物却不能意向性地影响生物的演化,它们根本没有这一方面的意向。人类好像有一种强烈的按照自己的意向左右社会经济演化的冲动,并且人类也总是在意向性地规划与设计着未来的社会经济模式。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是否存在这种意向,而在于这种意向是否能够达成。门格尔指出,社会现象的起源与自然有机体的起源具有类似性,大量的社会制度对于整体的某种令人惊异的明显的功用,并不是刻意追求此一目的的那种意图的产物,也不是社会成员协定或实证立法的结果,而是自然的结果\[2\](P116)。哈耶克也明确指出,演化着的社会经济秩序,如文化、制度等,是一种自发秩序,是福格森所谓的“人类行为的结果但却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21\](P458-468)。人类根本不能按意向性来设计社会的文化、制度,那样的意向性都是“致命的自负”\[18\](P73)。
  社会经济演化研究虽然尚未阐明演化的机制内涵,但不少学者已认识到,演化是不确定性变化下的一种适应性过程\[9\](P17)\[10\](P211-221)\[18\](P24),这在逻辑上也是明确的:不论社会经济是由理性的行为者还是由非理性的行为者的行为构成的,如果其运行在确定性之下,就必然会陷入静止状态(包括熊彼特在《经济增长理论》中描述的“循环流转”状态),而不会呈现出演化的那种持续缓慢的变化特征。意向性对作为不确定性变化下的适应性过程的演化显然不可能有意义,因为“不知道的也是不能计划的”\[18\](P96)。可见,社会经济中的演化事象并不是人们可以按他们的意向塑造的。
  在纳尔逊和温特、诺斯等学者看来,人类意向性地支配着社会经济演化还表现在,当人们对当前的制度、技术、惯例的绩效不再感到满意时,就会在压力下创造出新的制度、技术与惯例\[8\](P14-15)\[17\](P157-176)。林毅夫甚至认为,激励着意向性创新(在实验室中作的系统性的试错搜索)的制度的缺失是中国在元明以来落后于世界(即李约瑟之谜)的主要原因\[22\](P244-291)。这种主动性的机制在生物演化中显然是不存在的,因为生物演化中的基因突变(即创新)基本上以固定的频率发生着。即使社会经济中存有这种主动性机制,它也不能将社会经济演化与生物演化区别开来,因为在事实与逻辑上,我们并不能基于人类具有这种推动社会经济演化向前的冲动就断言其支配着社会经济演化。首先,好奇心是人类的天性之一,门格尔称之为闲散的好奇心,韦伯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熊彼特称之为企业家精神。事实上,大多数人总是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着创新尝试,只不过那些仅产生了较小的绩效提升的创新尝试以及那些数量更多的失败了的创新尝试往往未引起人们的注意并把它们记录下来而已。也就是说,创新可能是社会经济演化中常态性的人类行为,学者们称道的意向性推动的创新只是选择性观察与记忆的结果,是幻象。其次,社会经济演化中的诸多创新,特别是一些具有重大意义的创新往往是偶然间得到的,并非意向性创新尝试的结果。例如,伦琴发现X射线,弗莱明发现青霉素,洛伦兹发现混沌现象等,获得的均是他们意向性研究目的之外的成果。其三,人类意向性创新特别是一些在事后看来的重大创新受到创新能力的约束,这种约束与生物演化受到基因突变发生频率的约束相同。例如,福特一直想找到提高汽车装配工作效率的方法,但长久以来都想不出好的方案,只是由于偶然参观邮购公司的传送带,灵感突现才创新出了汽车生产流水线。凯库勒构思苯的结构、门捷耶夫探寻元素周期律、汉密尔顿构思四元数的运算法则等都经历了反复的猜想与验证,并且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都受到了灵感的“扶助”。创新依赖于灵感的本质是创新依赖于时间,这在文化、艺术领域的创新中更为明显。人类社会产生新宗教形式、新道德规范、新流派艺术作品的频率是非常低的,并且可以大致认为是以固定的频率“生产”出来的,激励对此往往无效。这样看来,在由创新活动推动的社会经济演化中,即使人类具有强烈的实现创新突破的意向性,这种意向性也不是社会经济演化的决定因素。自然地,我们也不能根据人类具有强烈的实现创新突破的意向性就断言社会经济的演化是由意向性支配的。   四、社会经济演化与生物演化的
  传承机制不同吗? 在代际传承形式上,生物演化与社会经济演化表现出了诸多差异。例如,生物以有性繁殖(包括细菌繁殖中的基因片断交换)的形式延续,DNA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机制作用,社会经济则以学习与模仿的形式延续,并且不存在类似于DNA的有形事物;生物演化仅通过生理上的双亲传递信息,社会经济演化特别是其中的文化演化则往往通过无数个“祖先”向后传递信息,并因此使得文化演化较之生物演化进展得更快\[9\](P61)\[18\](P24)。不少学者因此认为,社会经济演化与生物演化在传承机制上是不同的。那么,这些传承形式上的差异是否足以支撑我们作出社会经济演化在传承机制上异于生物演化的论断?
  生物有性的代际遗传机制是如下展开的。在一般生物体的正常细胞中,有两套由DNA记载着的遗传密码,一套来自父本,另一套来自母本。例如,人类的一套遗传密码由23条染色体(DNA长链)组成,因此每个正常的人体细胞中有2套共46条染色体,或者说23对染色体,其中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代际遗传的第一步从生殖细胞的减数分裂开始,每个生殖细胞减数分裂后生成两个细胞,称为配子,其过程包括两个组合。一是两条分别来自父本和母本的相同序号的染色体相互靠近,在一定的点位链接,再分开为两条染色体。在这一链接与分开的过程中,将发生基因片段的交换,如图1中三个连续的放大框所示,由abcde基因片段组成的一条父本
  图1 生物有性遗传机制示意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相关生物学表述绘制。
  染色体与同序号的由a′b′c′d′e′组成的母本染色体经过链接与分开过程形成了两条新染色体ab′cd′e和a′bc′de′(也可能在某些链接点不发生交换,形成如ab′c′d′e和a′bcde′的新染色体)。二是基因片段组合形成的各染色体按序号分别进入一个配子细胞,即将各同序号的两体染色体分别送入两个配子细胞,组配成两套遗传密码,如图1中“过程二”箭头指向的变化所示。经过这两个组合过程后,两个配子中各含有一套遗传密码,并且这两套遗传密码与分裂前的生殖细胞中的两套分别来自父本与母本的遗传密码均不相同。当其中的一个配子经由受精过程与来自另一减数分裂形成的配子融合为一个正常细胞并发育成新生物体后,新生物体表现出来的特征将既不同于其祖父(母),也不同于其外祖父(母),而是一个全新的个体。提及生物遗传物质DNA,研究者就会联想到其可纵向拆开的双链结构,并因此萌生出将与DNA相关的机制均归之于这一奇特结构的想法。但值得强调的是,在生物代际遗传的核心过程中,DNA的双链在纵向上并不拆开,而只是在横向上断开后再接上,这种在横向上可断开再接上的性质提供的对遗传信息的组合创新机制才是生物代际遗传机制的本质,这一点早在18世纪初即已被法国遗传学家莫佩蒂乌猜想到,并在DNA被发现的近100年前由孟德尔通过严谨的实验数据分析提出。可纵向拆开的DNA双链可实现对其自身的精确复制(其间可能发生差错,即突变),也在生物代际传承中发挥着通过复制形成多个后代的重要作用,但这一机制并不是生物代际传承机制的核心。
  社会经济演化通过学习与模仿传承的本质也是组合创新。哈耶克指出,学习在本质上是组合性的,它使得不同天赋的个体通过吸收不同的传统形成了社会经济的无限多样性,而如果学习是对同伴的完全复制,社会经济中广泛存在着的学习将减少其多样性而不是如现实中的那样保持或增加着多样性\[18\](P146)。阿尔奇安指出,模仿均是非完全的,模仿者所模仿的只是某些看起来有助成功的独特因素,是对他者与己者因素的组合\[10\](P211-221)。例如,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学习与模仿欧美宪政,就不是一种完全的搬抄,而是结合日本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组合创新出了特色性的“神政的、家长式立宪主义”,既延续了日本传统上的封建性因素,又引入了反映民主政治要求的立宪主义因素。
  当然,学习与模仿并不是如有性繁殖那样两两封闭的,个体在构思一种新方法时往往汲取着众多他者的新奇因素,但这可能只是我们仅注意到了那些成功组合的构成而忽略了各具体组合过程产生的误解。应该承认,人的关注能力是相当有限的,他们在每一时点上往往只能关注一个人,甚至只能关注到一个人行为的某一个方面(类似于DNA上的基因的单元),他们在如此关注时,就在将其关注到的他者行为的新奇元素与己者的元素相组合,这个过程显然是一种两两封闭的组合,甚至只是一种简单到只变更一个单元的两两封闭组合。而且,人类还具有理性,他们能在信念知识的支撑下基本正确地判断出诸多(但不可能是全部的)新组合方案的绩效水平,这样,不少绩效水平较低的方案不经由显性的执行过程就被排除了,而那些被我们注意到了的组合方案,则主要是理性不能确知其绩效水平因而需通过显性的尝试来确定的方案,以及那些通过显性与隐性试错选择出的绩效水平相对最高并因此被反复执行着的方案。这些方案从构成元素来看有多个“祖先”,但若追溯其形成过程,仍是多轮两两组合的结果。
  而且,即使每一轮次的学习与模仿均发生在多名个体之间,也不足以使我们将其与两两封闭的有性繁殖式组合区隔开来。两两组合的组配成本当然低于多个体间的组配成本,但当个体之间差异较小时,两个体间的组合将只能生成大量相同的个体,而多个体间的组合却能保证组合出的新个体基本上是不同的。例如,如果DNA链仅由三个基因组成(或只有三个基因位上的基因不同),两个体间的组合则最多只能生成8种新的个体类型,这样,当繁殖倍率大于8时(现实中的繁殖倍率往往是一个相当大的数),两两封闭的组合模式就会产生出大量的重复个体,也就是说,其不能高效率地实现生产数量较多的差异性个体的机制功能。而在此情境下,多个体间的组合却由于具有更大的组合空间,可保证新繁殖出的个体基本上是不同的,其支付较高的组配成本因而是值得的。在这一意义上,生物演化中的两性传承模式与社会经济演化中开放的学习与模仿模式,就只是在不同情境下为有效率地达成产生出数量众多的差异性个体的机制功能而选择的不同形式而已,它们在机制层面上是相同的。   五、结论与启示
  按照许多学者的观点,社会经济演化研究已走过理论丛林阶段,系统总结有关社会经济演化研究的学派理论、基本观点、一般认识等,构建包容多方面社会经济演化现象的统一性理论,突破性地完成马歇尔与凡勃伦提出的理论研究任务的时机已经成熟\[23\](P1-6)。在这一理论发展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那些有关社会经济演化本质与机制的诸观点作深入的再审视,去伪存真,破除教条,为实现社会经济演化理论研究的突破奠定基础。
  诚如本文研究揭示出的那样,社会经济演化研究领域中的三大“共识”所依存的推断逻辑均存在着差误或漏洞,并不是确然成立的,其中,“社会经济演化是拉马克主义式的”论断的推演逻辑犯了忽略前提的错误,“意向性支配着社会经济演化”论断的推演中存在未予考虑到的逻辑分支,“社会经济演化以不同于生物演化的遗传机制传承”则属认识狭窄,将细节层面的差异扩大到了机制层面。两百余年的社会经济演化研究产出了丰富的理论成果,也累积起了诸多的教条,只有以严密的逻辑分析为工具,不畏权威,敢于批判,才能揭示并破解这些教条,勘正社会经济演化研究的方向,推动社会经济演化理论的发展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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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 西蒙在《管理决策新科学》一书中指出,“关于人的独一无二性的定义,一直是人的宇宙和伦理系统的核心。有了哥白尼和伽利略,人,他不再是处于由太阳和星星围绕着的宇宙的中心位置的人。有了达尔文,人,他不再是由上帝创造并特殊赋予灵魂与理智的人。有了弗洛伊德,人,他不再是其行为——潜在地——受理性精神支配的人。当我们开始生产能进行思维和学习的机器时,人即不再是唯一能对环境进行复杂地和有理智地操纵控制的人了。”
  ② 罗斯比就指出,拒绝生物学类比是愚蠢的,因为人类本身就是生物系统,见Selection Processes in Economics(2001)。
  ③ 霍奇逊和柯纳森近来也撰文指出,将社会经济演化视为拉马克主义式的是误导性的,见Dismantling Lamarckism:Why Descriptions of Socioeconomic Evolution as Lamarckian Are Misleading(2006)。但他们论证的逻辑并不简洁,且未揭示出这一观点所依存的逻辑中最关键的错误。
  ④ 但即使这样,拉马克主义并未完全败北。寇普就提出,生殖细胞具有对生长力过去工作效应的记录,就像和记忆相类似的情况,因此,某一器官如果在一新环境中变得更加有用,那么它的生长在每个世代中将会被促进,从而能更好地适应环境,见Edward Drinker Cope and the Changing Structure of Evolutionary Theory(1977)。但在笔者看来,即使这一机制存在,其在生物演化中可能仅是次要的,而且这种记忆性机制也应是经由自然选择留存下来的。
  ⑤ 不少学者认为,诸多生物性特征使得人类可以更好地进行社会交往,如低平的颧骨、暗红的嘴唇等,但这并不意味着仅仅依靠这些生物性特征,人类就能高效地应对复杂万变的人类社会。
  (责任编辑 朱 蓓)第12卷第3期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ol12 No3
  2012年5月 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