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来源管理问题研究]我国教育经费的来源构成

  摘 要:适应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近年高等学校普遍扩招,引发高校的扩建和合并,带来高等学校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也日显严重。本文针对当前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总量和结构现状分析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财政性教育经费;科研费用;合作办学;筹集多元化
  随着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和“科教兴国”战略,高等教育作为现代教育的龙头,肩负着培养人才、创新科技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使命。教育经费是为教育提供物质条件的货币表现,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对教育的财政性拨款,以及社会各种力量和个人直接用于教育的投入。教育经费成为教育事业赖以发展的必要的物质保障。
  一、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的基本情况
  从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机制的变化可以看出,多元化的筹资方式已逐渐形成。从投入来源上看,经历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而积极的高等教育财政策略必须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发挥银行的功能,为高等教育产业发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以便最大限度地吸收教育体系之外的资金支持高等教育财政。伴随我国高等教育扩张政策的实施,政府拨款和学费收入远远不能满足高校扩张的需求,许多高校通过向银行贷款筹得资金弥补经费缺口。据测算,全国公办普通高校扩大规模后,为满足基本办学需求,需安排基本建设投入约10385亿元,而同期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入(包括国债资金)仅840亿元,不到10%。在国家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高校贷款为支撑高等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根据《中国教育事业统计年鉴》数据,2003—2007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规模分别为3850.62亿元、4465.86亿元、5161.08亿元、6348.36亿元、8280.21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年增长率分别为10.2%、16%、15.6%、23%、30.4%。其中,高等学校财政性经费投入规模分别为876.87亿元、1009.84亿元、1128.54亿元、1302.52亿元、1648.12亿元,高等学校财政性经费投入年增长率分别为11.4%、15.2%、11.8%、15.4%、26.5%。可以看出,近年来高等学校财政性经费投入年增长率低于财政性教育经费年增长率。2003—2007年,高等学校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社会捐(集)资经费、事业收入(包括学杂费)及其他教育经费总规模分别达到996.81亿元、1247.81亿元、1529.32亿元、1755.25亿元、2114.18亿元,已经超过了当年财政性经费拨款规模,使高等学校经费投入年增长率实际达到18.4%、20.5%、17.7%、15.1%、23%,已经高于或接近当年教育经费年增长率。
  二、高校教育经费来源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压力巨大,高等教育经费不足。
  目前中国的高等教育经费严重不足,这主要源于中国总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在中国高等教育规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教育经费不足以至影响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问题日显突出。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中国每年教育经费占当年GNP的比例,各年都在2%左右,总是占世界各国的倒数第十几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教育经费一般占GNP的5-7%,而与中国经济水平相当的发展中国家,教育经费一般占GNP的4%左右。如要按人均教育经费算,中国更少得可怜。具体到高等教育经费,约占教育总财政投入的20%左右。因此中国高等教育财政性经费在国家总教育经费不足以及高等教育经费占总教育经费比例不高的双重作用下显得捉襟见肘。
  (二)高等教育经费的主渠道薄弱、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拨款虽然已经逐年递减,但其所占比重仍然偏高,说明中国的高等教育仍没走出市场化的道路,辅助渠道还没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外,中国对专门针对教育而征收的税费比例又过低,近年来一直低于1%,没有很好的发掘教育税这一条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高等教育学生缴纳的学杂费应是高等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渠道,虽然多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学杂费呈上升趋势,但还是偏低,而且相当部分的学生是免收学费的,并且还能领取助学金,即所谓的“公费”生。
  进一步分析财政性教育经费结构,我们发现其中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额的比重较大。从定义上来看,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或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在本年度内安排,有计划的划拨到教育部门或其他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或教育事业单位,并列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的那部分教育经费,具体来说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基建拨款以及其他类型的经费拨款。尽管根据我国的《教育法》规定,国家要 “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但从上分析可以看出这种以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模式仅存在于理论上,实际上并未真正形成,在现有的多种筹措渠道中,除了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和以学杂费为主的事业收入这两种主要的渠道之外,其他的筹资渠道并不畅通,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结构不合理,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建设有名无实,由此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十分突出。
  (三)科研经费增长缓慢,影响高校的科研水平。
  无论是从地方还是全局的角度来看,高校都是科技创新的主要阵地,当然科技创新的前提是要有足够多的科研经费,这样高校才能够保证科研的可持续能力与成果。高校科研经费严重不足的状况对高校科研活动的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科研设施的配备和研究队伍的建设也难以达到较高的水平,这就导致高校缺少高水平的研究工作,原创性成果、发明专利的数量较少。另一方面,经费分配的比例结构失调也对高校科研水平产生负面影响,本就十分有限的科研经费大多集中在“211”, “985”工程名校,普通地方院校拿到的科研经费较少,这种经费的划拨方式直接导致在科研方面本就基础薄弱的各高校难以获得自主发展的机会,高校的整体科研水平也因此受到影响。
  (四)对多元化筹措教育资金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在政府投入是高等教育经费主渠道的前提下,能否开拓非政府渠道,关键在于政府的政策导向。中国虽然也颁布了捐赠法,但在具体税收政策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只是实行税前从所得中全额扣除捐赠额外,没有其他税收优惠以鼓励社会捐赠。企业投资也是高校经费、特别是科研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另外,中国高等教育经费来自于社会的投资也不是很高,虽然近几年民办高校发展迅速,但中国民办高校的发展长期受国家政策的制约,《高等教育法》规定“设立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许多有眼光的企业家也看好这一产业,很想向民办高校投资,而投资必然要求回报。   三、针对高校教育经费来源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保证高等教育投入主渠道的畅通。
  从高等教育的性质来看,具有服务性、无形性的特点;从高等教育的实践来看,又具有工作周期长、见效慢的特征。由此可见,高等教育的投资不同于一般的投资项目,政府的投资仍应当是支撑高等教育发展最主要的力量,需要政府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应进一步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要坚持把对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投资作为国家重要的基本建设投资,依法加入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资,适当提高中央和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经费占全部教育经费的比例,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同时政府还应该为高等学校多元化、多渠道筹措经费提供良好的环境氛围和沟通平台。
  (二)进一步强化产学研转化,促进校办企业的发展。
  高校每年都有许多高新技术发明,但高校是教学和科研组织不善于把自身创造的技术发明转化成现实经济效益,这使高校创造出的高新技术没有被充分利用。因此,高校应依托自身的科技和人员优势,走出去和社会资金相结合,举办高科技产业,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在诸多资金来源渠道当中,近年成为高等学校“其他教育经费”来源持续增长点的校办企业的发展应当成为拓宽资金来源的着力点。为了增强高等教育界面向生产实际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产业界的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组织和协调高校同企业之间的合作。同时还建立了以大学为依托的科学园。在科学园中,由大学的科技人员与企业合作开展高科技方面的应用研究,以促进的发展。这种校企合作获得双赢,既增强了高校的科研能力,又促进了产业界的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为高校和企业双方赢得了利润。另外,校办企业的陆续上市,拓宽了高校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保证了高校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鼓励社会办学。
  高校科研经费要继续以政府拨款为主,同时广开科研经费来源。高校科研成果和科技服务与企业生产的顺利对接,可以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反哺科学研究。因此高校要积极促进自身的科研成果和服务优势的转化,利用实验室和企业、公司合作从事产品的研究、开发与生产,主动开展校企合作,将企业的需求直接转化为科研的方向,利用高校的知识和人才来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高科技含量,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向企业推广科技产品和服务,在增加企业经济收入的同时,利用企业向学校的资金注入,弥补科研经费的不足,保障科研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教育市场的公平竞争。民办教育从起步到发展再到成熟,各阶段对收费管理都会提出相应的要求。前些年主要依托公立高校教学资源及个人成本补偿机制,实现教育规模的扩张,并采取相对宽松的收费政策。但在这发展过程中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吸引更多民间资金投向教育事业,教育发展将会出现“滞胀”现象。一方面,公立学校资源的利用空间已趋饱和;另一方面,供求失衡及教育垄断又使收费标准居高不下,并因人员优秀学生无法跨入大学校门而造成教育质量的积累性下降。对此,我们首先应为社会力量办学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收费管理力面,要促使本科二级学院尽快与母体脱钩,真正成为的办学实体。
  (四) 完善我国高校社会捐赠制度,鼓励社会捐赠。
  社会对高校的捐赠可以作为大学经费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大学声誉和社会认可度的重要标志。社会捐赠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高校社会捐赠占高等教育经费比例很小,我们应从以下5个方面逐步完善我国高校的社会捐赠制度。(1)重视文化培育,提高社会捐赠意识。(2)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鼓励社会捐赠。同时在政策上对教育捐赠给予一定的倾斜和优惠,提高社会捐赠的参与率,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捐赠氛围;(3)高校要设立专门的组织或机构(如:教育基金会),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学校接受的捐赠经费进行统一管理。(4)募捐形式和手段要多样化。高校要破除陈旧的观念,变被动为主动,在接受捐赠的方式上,由过去单一的现场捐赠向现场捐赠、邮局汇款、银行汇款、网上捐赠、通过校友信用卡扣缴进行捐赠等多元化方式转变;在募捐手段上,采取大型筹资活动(如校庆)和小型募捐活动(如校友年度捐赠)相结合的原则。(5)重视校友的力量,设立专门的校友基金会,积极开展校友捐赠和校友年度捐赠,加强学校与校友之间的感情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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